台鐵公司化條例21日於立院進行逐條審查,但從提出草案至今均未獲得兩大工會支持,台鐵企業工會數次強調,台鐵需要的是安全而非掛牌,條文中只見債務分配不見安全改革內容,難以讓員工安心。台鐵產業工會也持相同立場,並提出六大安全改革訴求,要求交通部應白紙黑字將改革內容入法,而不是拿「公司化」轉移社會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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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公司化條例即將通過立院審查,中央對於國營台鐵公司2024年上路的目標勢在必行。台鐵企業工會主張,政院於2003年要求台鐵須遵守「低票價造成歷史債務政府全部承接」、「服務偏鄉等造成的政府虧損政府全額補貼」、「軌道安全為主的鐵路建設、路線維修及車輛檢修保養費用由政府負擔」、「工會可監督、協商及同意臺鐵組織改革相關條例」四大承諾才能談國營公司化,如今承諾跳票,員工難以信服。
台鐵企工秘書長吳長智於「台灣鐵路管理局體制改革」公聽會上劍指交通部,台鐵行車制度指揮鏈完全失控,王國材要負全部責任,更何況過去台鐵電氣化與27年票價凍漲而累積的高額歷史債務,本就該由中央承擔,在公司化之後台鐵形同開張即虧損。
企工呼籲,交通部要認清,台鐵淪落至此是因為資方台鐵局對改革規劃能力不足,且怠忽職守應該調整、汰換的是不適任主管,而不是將工會形塑為「改革絆腳石」,企工理事長陳世杰也說,改革的目的是為了更安全,現在卻纏繞在土地資產,早已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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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魏豫綾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也表示,產工一直都希望從根本解決問題,從當年普悠瑪事故後,即有提出高流動率和待遇不足衍伸出的安全問題,至今仍未改善,其實從終結過勞班表、普悠瑪事故後要求第三方調查、潮州事故要求制度改革,都可以看到產工訴求改革的決心,「本身不安全的條例也不該假藉安全的名義硬闖關,鐵路改革不能邊開邊修。」
「不論是部長寫的公開信還是許多對外發言,都把責任推給台鐵員工,不是沒有SOP,而是員工沒有遵守」,中央以事故為由倉促上路公司化,談論資產開發、劃清土地,對於行車安全僅用「安全改革是進行式」搪塞,魏豫綾強調,公司化條例一定要與基層協商,而產工也提出教育訓練標準化、公開監理機制等六項訴求,如果中央真的有心改善台鐵安全,應白紙黑字將安全改革內容入法,而不是用公司化轉移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