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2年公平會宣布施行「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傳銷產業透過現行的「報備制」機制建立管理方針, 40年來營業額屢創佳績,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2021年8月公布「2020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於疫情嚴峻的大環境下,多層次傳銷事業仍創下高達980億元營業總額,年成長4.78%;且於此期間,傳銷產業更有效緩解失業率攀升,不僅提供自由就業市場,更讓許多人迎來重新站起的希望。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然而近期立法院針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提出多項建議草案,其中更擬將現行「報備制」改為「許可制」。對此,中華民國直銷協會認為「許可制」恐影響產業甚鉅,既無法有效管制變質多層次傳銷,更將限縮產業發展、違反台灣自由經濟及平等原則,並造成社會對傳銷業的歧見。
部分業界人士認為「許可制」能解決變質多層次傳銷的問題,但不肖業者仍會設法逃避政府審查,造成變質多層次傳銷地下化,令相關從業人員及消費者暴露於更大的風險中。此外,現行「報備制」的傳銷產業為台灣帶來龐大經濟規模,若改採「許可制」,中小型的傳銷公司將面臨龐大的文書作業與高昂的行政成本,進而衝擊國內經濟。而傳銷產業多以消費性產品為主,並非會影響公共資源或人民健康安全之行業,如貿然採取「許可制」,亦將造成社會對於傳銷產業的歧視與誤解。
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及華爾街日報於今年2月發布「2022經濟自由度指數」,台灣創歷年最佳成績,於全球184個經濟體中排名第6名、亞太地區排名第3,足見政府多年來推動經濟自由化的決心。傳銷法修法更應以自由市場經濟為原則。「許可制」嚴重違反民主及法治原則,更違反國際經濟潮流,嚴峻的法律環境也將增添貿易障礙。
協會內眾多傳銷公司,包括多家本土企業亦出聲力挺,贊同傳銷法之修法應以優化現行的「報備制」,而非貿然改採「許可制」。
葡眾企業營運暨行銷陳品諺總監表示:「傳銷產業多為零售業,若將傳銷法改為高度管制的『許可制』,相當不符合比例原則。且『許可制』無法解決變質多層次傳銷的問題,僅會箝制合法傳銷公司。因此除建議以優化現行『報備制』外,亦可設立吹哨條款並提供檢舉獎金,以利全民共同監督不法業者。」
臺灣仙妮蕾德陳冠宇總經理表示:「於『許可制』規範下,將影響欲加入經營直銷的從業人員意願,並限制產業在台灣市場的發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在台已行之有年,且逐年增修調整以趨近市場需求,目前僅需增加人力查檢非法傳銷組織的運作,即可有效管束變質多層次傳銷,根本無需貿然轉為『許可制』,徒增產業動盪。」
連法國際實業陳志揚總經理表示:「現行『報備制』在管理上對於合法公司而言,外商或本土公司並無差異,且現行制度並未造成業務上的阻力;而『許可制』不但無法有效掌握業態需求,針對變質傳銷不肖業者仍難有效管理,恐依舊弊端叢生,甚至打擊主管單位的威信。」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秀得美國際麥志民總經理表示:「未來若要改成『許可制』務必審慎為之:明確修法目的及嚴謹評估必要性與可行性;其標準之訂定務必要深入了解多層次傳銷的業態,否則竟僅以一套標準欲套用至所有公司,勢必變成治絲益棼!對於既有傳銷商多年來建立的權益,恐產生極大影響及困擾。盼相關修法能朝向優化現行的報備制,既維護多年建構的產業秩序與正當權益,又能使企業於變化挑戰日益巨大的環境下經營策略上能更加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