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一名方姓男子,日前將繼女毆打致死,事後為了脫罪,竟還偽造繼女不慎從樓梯摔落的假象,屏東地方法院今天(15日)依故意傷害致死罪,判處方男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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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21年3月28日女童在租屋處跌倒,導致其大腿骨折不良於行,因此方男限制女童只能在2樓房間內,不能單獨到外面活動;同年6月8日,方男發現女童不聽話私自離開房間,竟突然暴走,持拖把、皮帶等物毆打女童四肢、頭部、軀幹。
方男施暴長達3天,期間女童母親對於呼救聲皆視若無睹,10日晚間20時許,方男發現女童全身發燙陷入昏迷,女童母親得知後緊急送往醫院,但仍回天乏術,死因為腦髓損傷及顱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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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為隱匿實情逃避刑責,遂向警方謊稱女童的傷勢是自己摔下樓梯所致,但仍遭檢方起訴,事後女童母親不甘自行承擔照顧不周的責任,轉作證人,才說出事情真相,方男也因此被定罪。(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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