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4日電)嘉縣17歲少年無照駕車,今天上午在中埔鄉台3線288.2公里處,擦撞電桿造成右手輕微擦傷,交通違規警方依法告發,並發現他被匡列居隔擅自外出報請衛生單位裁處,恐遭罰鍰10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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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上午8時35分許在中埔鄉台3線288.2公里處,1名朱姓少年(17歲)駕駛1部自用小客車沿中埔鄉台3線北往南方向行駛,因自身駕駛不當擦撞路邊電線桿,造右手輕微擦傷並無大礙。
警方表示,朱姓少年無照駕駛且肇事,已依交通法規處理告發,但深入調查卻發現他是嘉義縣衛生局匡列與COVID-19(2019 冠狀病毒疾病)染疫者接觸的居家隔離對象,要到4月16日止才解除隔離,立即記錄現場情況及檢附相關資料後報請衛生單位裁處,再將人送回家中繼續居隔。
嘉義縣衛生局長趙紋華告訴中央社記者,違反居隔者將視其情節給予不同的裁罰,可處新台幣10萬至100萬元罰鍰。中埔鄉衛生所尚未將案件移送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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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1項1款規定,朱姓少年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可處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編輯:卞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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