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50萬戶租金補貼 內政部:房客申請不需取得房東同意

▲內政部今(14)日表示,行政院擴大辦理50萬戶租金補貼,並強調申請不需取得房東同意。(資料照/記者羅婉庭攝,2021.10.18)
記者羅婉庭/台北報導-2022-04-14 16:38:27
內政部今(14)日表示,行政院擴大辦理50萬戶租金補貼,不僅是落實弱勢居住照顧的重大政策,同時也具備有效促成租屋市場健全化與透明化的功效,更是讓房東與房客和協雙贏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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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出,過往有關租金補貼看得到吃不到的說法,以及房東限制房客申請租補的問題,實為6年以前遺留下來的陰影。近年來,政府持續擴大租金補貼,先從6萬戶倍增至12萬戶,另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引導民間超過3.6萬戶租屋行為納入政府服務體系,合計近16萬戶租賃契約,約占租屋市場總量18%的房東,在符合住宅法公益出租人的條件下,享有所得稅每戶每月1.5萬免稅,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僅讓租賃雙方和協雙贏,也讓政府對市場資訊掌握與健全租屋市場工作邁出一大步。

內政部另指出,曾於109年針對包租代管房東與房客進行問卷調查,房東表示支持政策的比例高達98.3%,房客也有95.6%的支持度,且既有12萬戶租金補貼戶中,雖曾零星接獲房東為難狀況,但去(110)年內政部將全數申請案件主動再申請一年補貼時,並無任何房客表示不妥或反對,顯示在既有公益出租人制度下,租賃雙方即使偶有不熟悉政策方案的誤解,但在釐清瞭解後,均樂意參與接受政策的服務及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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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補充說明,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無需取得房東同意,且房客申請通過後,房東同時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房東無須另外申請。因此,內政部鼓勵所有房東應積極提醒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保障自己應得的權益,也提醒房東在5月申報所得稅時,記得勾選住宅法第 15 條資格(公益出租人)。

內政部強調,今(111)年7月將推出的50萬戶租屋補貼專案,除了擴大受協助的租屋家戶與提高補貼金額外,更可掌握超過6成的租屋契約資訊,屆時租屋市場的透明化與健全化會更加完整,後續配套政策落實與資訊分析揭露也更為充足,過往遺留的租屋黑市等問題,也將在擴大租金補貼的陽光下逐漸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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