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3日台灣基進前立委陳柏惟罷免案投票日,時任陳柏惟團隊執行長李雨蓁在罷免投票日呼籲民眾監票,遭台中市選委會以涉嫌煽動反罷免並影響投票人的投票行為,違反選罷法規定為由,予以裁處50萬元,引發討論。台灣基進今(13)日召開記者會,宣示將依照程序捍衛初心,採取後續行動。李雨蓁落淚表示,將向台中市選委會提起訴願,相信也期盼訴願書送交中央選委會後,社會大眾會還給為台灣民主自由奮戰的年輕從政者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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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李雨蓁遭裁罰50萬,參與記者會的律師曾友俞表示,李雨蓁呼籲眾人監票是因民眾民眾反映現場前述狀況卻經警務人員置之不理,但呼籲眾人監票與公職人員選罷法第56條第2款與第11條第5項規定所處罰「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的行為有差別。
曾友俞表示,只因身為辦公室主任就無法呼籲監票,那人民的言論自由是否因職業有不同?而若不是從事政治工作,是否能知悉有前述的情況甚至敢於發言?而鼓勵人民監督國家權力行使,也就是呼籲監票,應該是值得讚許的行動,為何成為該被裁罰的不法行為?也因此,將提起訴訟,釐清作為一個公民的價值與行為標準究竟何在。
台灣基進秘書長王興煥說,去年10月23日,罷免案的投票日,李雨蓁呼籲「監票」,絲毫無涉投票意向,卻被台中選委會裁定為「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不論就實質面或形式面而言,台中選委會都執行了一個違背正義的裁處。台中選委會不僅傷害了律法,也傷害了民主。
王興煥表示,台灣基進會全黨支持李雨蓁,因為全黨所捍衛的,是打造一個更公義的政治環境、更完善的民主制度。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說,聽到李雨蓁被開罰50萬,除了擔心他哪裡籌錢之外,自己也馬上以法律專業看了相關貼文與裁處書。而讓他驚訝的是,李雨蓁的貼文只提到了監票,沒有任何呼籲投票的作為,卻遭到裁罰。而更令人費解的是,裁處書上沒有敘明任何理由,僅有引用法條,這完全是違背法律上該有的形式與程序。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表示,呼籲全民自主監票的本質即在深化民主,不管是選舉、公投或是罷免等投票行為皆然。這次在補選時期,也有推出懶人包請民眾留意疑似干擾投票及投開票的舞弊事件,並提供合法的因應方式,請民眾投票後,也可以前往自主監票。而反罷當日確實有民眾回報許多異常的現象,例如投開票所外多有手持計數器疑似點人頭的情況、攝影機拍攝前往投票的民眾等情形,這些都可能是影響民眾投票意向的行為,而雨蓁當時僅是在社群媒體呼籲有異常情況,請民眾幫忙多雙眼睛,多留意和反映問題,來保障大家的投票權,並無不妥之處。
台灣基進中彰投主委陳柏惟表示,李雨蓁一直是一個實事求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的人,也深受團隊和鄉親的信任,投票當天不只是他,在地鄉親也諄諄囑咐一定要監票,甚至也有媒體報導令人匪夷所思的狀況。李雨蓁只是提醒大家監票,卻被裁罰,這是相當不公平也有失比例原則的決定。
陳柏惟提到,這幾年台灣各地都有公民自主監票的風潮,這些自願者,不為私利,這跟黨派無關,而是為了維護台灣民主的制度。若提醒大家監票就被如此針對,公理何在?公義何在?
李雨蓁說,在自己的呼籲文當中,從頭到尾沒有一字一句提到任何跟投票意向有關的內容,也沒有拉票行為,僅僅只是希望呼籲大家一起去合法監票。為什麼需要這樣呼籲?因為罷免投票日當天有許多的亂象、有許多的狀況,有人拿著攝錄影機全程錄影、有人用計數器計票,更有人在投開票所圍事顧票,這些舉動都造成鄉親極大的壓力,在恐懼下進行投票,但通報台中市選委會都只是獲得「非30公尺內未違反規定」的答覆,所以只能轉而集結民眾自主監票來保護鄉親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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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蓁說,這些攝錄影的、拿計數器的、派人圍事投票,形成鄉親壓力的人沒事、沒罪,而自己僅僅只是呼籲民眾合法監票,卻要被台中市選委會重罰50萬,這樣的裁決公正嗎?這個社會還有公理存在嗎?全台灣都知道顏家在顧票桶,那些人不會受到調查,甚至不會被攤在陽光下檢驗,而像我們這樣平凡但勇於說真話的年輕人,卻要受到台中選委會的秋後算帳、政治追殺,這是世界級的荒謬。
李雨蓁情緒激動落淚表示,將向台中市選委會提起訴願,相信也期盼訴願書送交中央選委會後,社會大眾會還給為台灣民主自由奮戰的年輕從政者一個清白,希望日後不再有人會因為質疑顏家、台中市政府、台中選委會而被打壓、被清算、被政治追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