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8)日再開庭,傳喚前第一家庭扁家成員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吳淑珍助理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扁家3人都做無罪答辯,陳致中說他從小看媽媽都用親友帳戶理財,幫開戶不覺得有問題;黃睿靚說,開戶是身為媳婦的無奈。審判長諭知今年7月15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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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吳淑珍把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及龍潭購地賄款,透過陳致中、黃睿靚的人頭帳戶匯至海外多個銀行,隱匿犯罪所得,涉犯《洗錢防制法》。
黃睿靚辯稱,她對政治沒興趣也沒涉獵,希望能全心投入音樂工作。然而,黃睿靚都沒講到重點,因此審判長鄭水銓問她開好的帳戶交給誰用?黃沈默了一陣子後無奈表示,作人媳婦有無奈之處,稱她開戶後沒有介入金流,「檢察官咬我是高知識份子,簽名開戶時怎麼可能不看一下?這點不爭執,但帳戶誰使用,我真的不知道。」
陳致中辯稱,小時候看媽媽處理家裡財產就是用親友名義開戶,錢是她在管,長期以來不覺得有異,直到2006年國務機要費起訴,當時父親也說「這是歷史共業」,他開戶是基於親情信任感,但回到當下時間點,他跟太太很難在短時間內判斷,如果當時就知道是不合理的要求(犯罪所得),認為有疑慮,他可以不簽字,但當年真的沒辦法。
陳致中說「虎毒不食子」,媽媽在他小學1年級、姐姐4年級時車禍坐輪椅,當時一度救不回來,但媽媽求生意志很強,想照顧兩姊弟,所以親子關係比一般更緊密,不認為媽媽會害他跟媳婦。
陳說,從14、15年前第一次開庭時記得有講過很煎熬,作為第一家庭成員,造成這些風風雨雨,很有歉意,當時在特偵組應訊時也都配合,一審查海外帳戶資金,也講過如有不法就制裁,如果合法也願回饋社會,捐出來,這件事他付出很大代價,偽證罪讓他中斷市議員服務,博士班也中斷是很大的遺憾,對太太、娘家、社會感到愧疚,希望合議庭給予公正判決,他主張無罪,因為沒有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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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今天請假,吳淑珍委任律師表示,國務機要費就是特別費,馬永成在庭上講得很清楚,扁家財務都由吳淑珍管理,扁家因公支出1億3300萬元遠大於1億400萬元收入,否認跟扁是共犯。至於陳鎮慧希望免除連帶賠償,蔡銘哲希望緩刑、郭銓慶希望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