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夢想著創業當自己老闆賺更多錢,但其中卻有不少需要注意的細節。就有位老闆娘訴苦,員工自願加班,對方離職後卻投訴勞工局反咬,細節曝光也引起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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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
《爆怨公社》上發文提到「一個錢員工之前自願提出要把上班時間從10至18點改成6至18點,長達12個小時,理由是這樣剛好可以銜接另一份打工,不用兩邊跑」。
沒想到後來這為員工不但婉拒升正職的機會,還在離職後跑到勞工局投訴老闆娘「工時數過長、未給予加班費」;老闆娘慘遭反咬也感到無奈「由於對方不願轉正職,因此就採用時薪制,
我認知做幾小時就是領多少錢,這部分的確是我沒搞清楚,才讓她有機會這樣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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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遭遇更讓老闆娘氣憤「該名員工經常借支、臨時請假,沒錢吃飯還會從店裡拿食材,偏偏政府只站在勞工立場為他們福利,但真的是讓他們這樣濫用嗎?話說她為什麼離職,因為最後一次的借支我不願意借她。好想知道身為老闆的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為自己吐一口氣,我真的不甘心」。
不少網友看完也搖頭回應「只能怪自己太善良,我如果是老闆這種員工直接資遣他了」、「當老闆,規矩訂死善心不要有,深交後再幫小忙即可,當好人只會讓爛人騎頭上」;但也有一派人認為「勞工局才不管員工是不是自願加班,有加班就是要算加班費給人家阿」、「無論如何工作超時是事實,只能當作學到一課了」。(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