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駕駛1車占2格車位!罰單內容曝光網大讚喊:長知識了

▲一名網友發現路邊一輛黑色休旅車一次霸占兩個停車格,而罰單曝光後網友一面倒喊讚!(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2-04-03 17:07:14
台灣開車人口眾多,尤其市區內寸土寸金,內經常發生停車格一位難求的窘境,但是在找不到車位的狀況下又遇見駕駛一次占用兩格停車格時,真的會讓人相當氣憤!一名網友日前在台北市大同區發現一輛休旅車駕駛竟然一次占用2格停車格,罰單曝光後網友全嗨喊:「這張罰單開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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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男性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2公社》發文,表示在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一帶看到一輛黑色休旅車停在路邊,但是該車的後輪胎早已跨到後方的停車格內,造成其他駕駛無法停進該停車格子內,只能氣呼呼地離開現場。對於該休旅車駕駛一次占用兩車格讓原PO覺得有些過分,沒想到上前一看,發現該車擋風玻璃上夾著一張罰單,違規事實寫著「停車方式不依規定(第56條1項09款)」,讓原PO直呼:「原來一車停兩格有法可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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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黑色休旅車駕駛停車時,後輪已跨越後方停車格,導致其他駕駛無法停入。(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
▲罰單曝光後網友也大讚並且喊:「長知識了」!(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
貼文一曝光,立刻引來許多網友表示:「長知識了」、「現在知道了吧」、「讚讚讚」、「真舒服」、「沒有停進去格子就是違停無誤阿」、「這種就是收費+罰單啊」、「其實也可以停啦!停車費比較貴了點就是了」、「我看過,開兩張停車單。」,另外也有網友補充:「停兩格或是故意半台以上在格外,本來就都可以罰,問題是,警察少見,巡單員滿街都是,算起來還是划算」。

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56條1項》表示:「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其中第9款明訂:「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交通警察就能開罰,因此提醒駕駛人還是乖乖遵守規定,以免荷包失血喔!(編輯:陳珮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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