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林怡亭報導】為維護病人最佳的生命尊嚴及品質,減少末期病人臨終前不具積極治療之醫療利用,使安寧療護之健保給付更契合臨床實務需求,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通過擴大安寧療護收案對象,增列末期衰弱老人、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條件之病人、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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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照護服務 擴大照護品質
健保署李伯璋署長表示,現行健保安寧療護醫療服務範圍包括醫院、居家及照護機構,由醫療團隊依末期病人需求,提供自入院、出院至居家相互扣連的整合性照護。健保署統計,使用安寧療護服務人數逐年持續增加,顯示安寧療護有助於改善病人生命末期生活品質的觀念,已逐漸被民眾瞭解並接受。
支持病人自主權 高品質安寧照護
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副秘書長張賢政醫師表示,每年陪伴許多末期病人走出苦痛,讓他看到生命的意義與價值,也體會健保給付安寧療護之重要性,此次健保安寧收案對象修訂,彰顯對病人自主權的重視與對罕病病友的關懷,讓台灣的醫療健保品質又大步邁進。
落實在地安老 這些機構也納入
此外,健保安寧居家療護之服務提供場域為老人安養、養護機構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為因應高齡社會長照需求,健保署已將住宿式長照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納入安寧居家療護之機構範圍,使末期病人能在長照機構接受安寧療護,減少末期病人及家屬往返醫院就醫之勞頓奔波,落實在地安老、提升生命末期之照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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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5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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