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以寧、李卉婷高雄2日電)東南水泥廠施工不慎工安事故,檢警上午傳喚「東南水泥廠」曾姓工安負責人、委外下包商「炯德營造」王姓、林姓包商,以及曾姓吊車司機等4人,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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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由橋頭地檢署指揮偵辦,轄區高雄市楠梓警分局通知炯德營造現場工安負責人40歲的王姓包商、現場負責人27歲的林姓包商、45歲的曾姓吊車司機,以及「東南水泥廠」35歲的曾姓工安負責人等4人,上午會同工務局人員返回事故現場勘查,並由警方製作警詢筆錄,詢畢依公共危險罪函請橋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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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事故發生後,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即率工務局長楊欽富、高市土木技師公會技師現場勘查。工務局表示,全案拆除許可經核准,但檢視正在拆除施工影片,營造廠未確實按施工計畫書施工,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已違反建築法及營造業法等規定,除勒令停工並開罰拆除申請人、拆除人及監造建築師處以最高罰鍰,並給予停業處分及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東南水泥廠昨天下午施工不慎致工安事故造成公共危險,全案是東南水泥委外包商「炯德營造公司」正進行拆除水泥塔,怪手施工操作不慎,致水泥高塔倒塌並撞擊一旁高壓電塔,造成高鐵、台鐵運輸中斷,現場無人員傷亡。(編輯:孫承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