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昨(31)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初審通過,內容提到民眾接受教召並完成訓練達5次,自第5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將發放召集獎金。不過「1數據」曝光後,卻有不少鄉民狂搖頭「真有想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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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中,第四條針對後備軍人接受教育召集或臨時召集入營,只要完成訓練合計5次,得自第5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後,由召訓機關或部隊發給召集獎金。
不過立法委員張其祿則提到「『參加教召第五次以上者』以110年解除列管後備軍人接受教召實際參與情形來看,能夠符合人數寥寥無幾,參與教召3次以上人數極少(僅3875人),更遑論
參與過4次教召(僅780人)後自願參與第5次者。由此可知,如何透過制度提升我國教召量能及國民參與教召之意願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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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鄉民看完這項數據後,也紛紛搖頭回應「4次就解召了,還要自願回去才有獎金」、「被召4次的才780人,其中還有人要自願去第五次才發錢,這獎金真的發的出去嗎」、「二次就該發了還五次勒」、「要到第五次才發獎金,就是一種看得到吃不到的制度」、「還要集點才有獎金」。(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