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9)日赴立法院進行「0303興達電廠事故致全台停電專案報告」。專案報告內容指出,台電已修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員獎懲標準適用要點」,並於昨日發函公告,日後如有因未依操作程序執行或人為疏失而造成重大事故或致公司重大損害者,將最高給予1次記2大過並予免職或解僱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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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報告表示,第一時間蘇貞昌即掌握訊息,當即指示副院長沈榮津、經濟部長王美花趕赴台電公司指揮調度,立即啟動相關應變作為,並以「全力搶修、儘速復電」為第一要務。他也要求經濟部就此事故嚴查嚴辦,於3日內提出完整書面調查報告,並對相關違失人員嚴究責任。
專案報告指出,事故檢討報告已於3月8日公布在經濟部官網供社會各界瞭解。這次主要原因是人為造成,3月3日上午9時許,台電興達雷廠人員進行歲修後的隔離開關設備測試時,在相鄰斷路器內絕緣氣體尚未完成充填情況下即啟動測試,造成隔離開關毀損,引起連鎖反應,造成龍崎超高壓變電所設備全數跳脫。
龍崎超高壓變電所設備跳脫,也造成南部地區包括大林、南火、興達、核三、麥寮、嘉惠、豐德等7處電廠發電機組均跳脫影響高屏地區幾全區停電,並因電網供需失衡,全台雷力系統頻率驟降,引起自動卸載,也造成中部、北部及東部部分地區用戶停電,總計全台停電戶數約549萬戶。事故發生後,經台電全力搶修,中部、北部及東部用戶約400萬戶於當天上午11時27分即已復電,至晚上9時31分,完成全數復電。
蘇貞昌指出,王美花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即向他表達願負政治責任之意,但這次事故屬第一線人員的技術錯誤操作及主管人員監督不周所致,在儘速復電後的第一時間,他己責令經濟部督導台電公司,在6個月內,將對「人」的教育、訓練、課責與監督考核;對「事」的法規檢討輿制度遵循;對「物(設備)」的檢修作業程序、查核機制等,進行全面盤點檢討、落實,並提出加強全國電網韌性的改善計畫,儘速精進。
蘇貞昌表示,當務之急,更是要投入更多資源,強化台電的電廠、電網、設備、機具,及嚴密台電「人」「事」的教育、訓練與查核。在台電公司人員責任方面,除董事長與總經理請辭照淮外,副總經理以下,含總公司主管處、興達電廠主管及相關操作人員等,均已依照責任輕重,進行相應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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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報告指出,蘇貞昌已責令經濟部,務必以強化電廠內及廠網間雙重保護機制、加強電網韌性建設兩大面向,督導台電加速改善。包括全面檢討各電廠保護装置的邏輯設計以及開關場系統保護分群機制,另也增加區域電網強韌工程、屋外式變電所改建為屋內式並進行老舊設備換新,以及推動再生能源併網與儲能系統建置。
蘇貞昌也在專案報告中提到,台電光配電線路即近40萬公里,開關裝置就高達300萬個,難免人為、鳥、獸侵害,所造成的事故性停電,已從2012年的2萬1000多次,降至去年的8000多次,但「欲求無過而不能免」,台電會繼續努力,加強防護、加快搶修復電,還請國人諒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