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立委陳明文在18日參加民雄鄉村鄰長聯誼餐會,由於該餐會有確診者參加,因而被匡列,19日採檢為陰性,不過他被爆出20日未遵守防疫規定,參加公開活動,致詞時還把口罩脫到下巴,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今(21)日被嘉義縣衛生局裁罰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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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昨晚也臉書發文致歉,對於昨日出席公開活動違反「COVID-19採檢後注意事項」一事,他鄭重地向社會各界致歉,為符合採檢後3天內避免出入公共場合與大眾運輸規定,今日會在家自我健康監測。
陳明文說,對於個人疏失造成社會各界紛擾,自己理應受罰,今日會主動向嘉義縣衛生局提出違反事宜並放棄陳述意見,直接接受處罰。日後自己定會全力遵守相關規定,配合政府落實防疫政策。(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