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宕20多年的桃園台日混血林姓少女焚屍案,前年終於偵破,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認為,本案有刑事追訴權,將行兇的潘子鑑、陳諭詩、陳茹華等人的上訴駁回,潘子鑑、陳諭詩情侶檔各判14年6月、陳茹華判處14年2月定讞;吳昶弘仍在通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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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到1998年12月9日下午4點,桃園平鎮復旦路四段一處草叢突然起火燃燒,在火勢撲滅後,消防隊員驚見一具被燒焦的短髮女屍,不過,當時因苦無證據,無法破案,直到2020年5月,1名男子舉報自稱目擊案發過程,檢警重啟調查,確定死者是當時年僅17歲的林姓少女,並循線查出潘子鑑(43歲)、陳諭詩(44歲)、吳昶弘(41歲)、陳茹華(39歲)2對情侶檔涉有重嫌。
檢警調查,潘子鑑與女友陳諭詩、友人吳昶弘合夥在平鎮開檳榔攤,僱用17歲林女、15歲陳茹華為檳榔西施,結果林女慘遭潘等4人虐殺,依涉犯《殺人罪》嫌起訴潘子鑑、陳諭詩等4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吳昶弘通緝中,陳茹華犯案時為15歲未成年,由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