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先前中州科大烏干達籍學生淪學工事件引發各界關注,來自馬來西亞、同樣曾是在台留學生的民進黨籍立委羅美玲接受《四方報》專訪時表示,近年來「外籍生淪學工」事件頻傳,主要源於私校招生壓力,加上把關機制不足,應該從招生端做好預防,同時協助解決外籍生來台的語言問題,使其了解勞動法令及自身權益保障,以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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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美玲指出,以烏干達學生事件為例,可以看出招生機制存在諸多問題,像是中州科大在招生時以各種話術畫大餅,拋出獎學金、全英文授課、企業實習機會等承諾,但實際情況卻大相徑庭,讓學生來台後有受騙的感覺,最終甚至淪為學工。由於這些招生過程多在海外,法令上有難以管控之處,因此需要透過有信譽的遊學、留學代辦「良幣逐劣幣」,減少市場上不肖的仲介業者,並加強外交部多方宣導。
除了仲介及校方的話術外,羅美玲也指出,語言隔閡造成的資訊落差是另一個導致外籍生權益受損的關鍵。剛來台的外籍生容易因語言不通而簽下不利於自己的契約,建議教育部要讓外籍生來台先修華語文一年,並進行華語文能力測驗分級,「就如僑生來台可申請師大僑生先修部,學習基本的學科與台灣文化後再分發到各大學就讀,未來外籍生也可以比照此模式,先就讀華語先修班或是通過華語文能力測驗,再分發到各大專院校就讀,以避免學生來台上課無法跟上進度或致使權益受損」。
羅美玲並進一步建議,可以頒發證書給通過華語文能力測驗等級標準者,並將此證書作為「臺灣獎學金」申請之參考標準、臺灣大專院校招收外籍學生之華語能力參考標準、「海外聯招會」中文科目採計之參考標準、求職所需的華語能力證明、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加分項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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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外籍生打工的權益保障,羅美玲指出,現行勞動部《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生每週最多可打工20小時,但教育部實習機制又規定,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自大二開始,每學期可排定6學分的實習課,每學分最多安排80小時的實習,等於一學期就有480小時,平均每週約26小時在工廠實習。若學校又在「同一地點」安排「打工加實習」,學生每週工作就高達40小時以上,這樣的漏洞必須來檢討。
羅美玲1月18日曾邀請教育部、外交部與勞動部就烏干達學生案件進行討論,要求部會儘早研擬出改善方式,而教育部也表示之後招生會要求外籍生必修「權益」相關課程,讓他們明白自身權益,並且告訴他們相關求助與救濟的機制。羅美玲也呼籲,必須讓外籍生完整了解實習時數規範,以及自身的勞動權益,預防類似事件一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