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勞動部2月公布「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祭出薪資及技術門檻,針對外籍移工及僑外生打開永居大門,工作滿6年、符合相關條者即可轉換為中階技術人才,之後再取得永久居留。相關法規修正草案自昨(17)日起預告至本月31日,新法預計4月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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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預告修正包括「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等部分條文,及第13條附表1修正草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表示,相關修正草案預告期訂為14天,因此將預告至3月31日止,新法預計4月可正式上路。勞動部長許銘春昨在立院衛環委員會接受詢答時表示,目前在台工作滿6年、符合轉換中階技術人才年資門檻的移工有18萬人,其中產業移工11萬人、社福移工7萬人,若符合薪資及技術門檻,在新法上路後即可直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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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該方案的產業類別包括製造業、營造業、海洋漁撈、農業(限外展、農糧)、機構看護及家庭看護,或其他經部會指定之國家重點產業。移工工作滿6年,符合條件可轉為中階技術人才,之後再工作5年,薪資達到5萬500元,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轉換中階技術人才的薪資門檻,產業類移工每月經常性薪資要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到50萬元以上、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2.9萬元以上、家庭看護每月薪資2.4萬元以上。技術門檻部分,產業類移工只要符合「專業證照」、「訓練課程」和「實作認定」其中一項條件即算合格,若經常性薪資已達到3.5萬元以上,說明技術獲得雇主肯定,則可以免技術條件門檻。社福類移工技術標準則需通過我國語文能力測驗,並完成20小時教育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