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中壢區中隊63歲劉姓隊員,昨(15)日晚間20時25分左右,酒後駕駛資源回收車行經平鎮區洪圳路時,擦撞路邊停放之車輛,所幸僅有車損,沒有人員受傷,但劉男酒測值高達0.64MG/L,警方訊後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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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酒駕事件也被民眾拍下貼上社團,目擊網友將司機下車後的狀況於貼文下方留言表示,「下車看起來不穩+臉部疑似通紅,等警方酒測結果」,另一位現場目擊民眾則回應,「已確定酒駕我在現場」。民眾報警後,警方到達現場實施酒測後,將這名司機帶回警局偵訊。
平鎮分局表示,有民眾反應15日20時25分左右,在洪圳路378號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經查為63歲劉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行經事故地點時,因不明原因擦撞管姓男子停放在路旁之自小客車,本起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受傷,經警方到場對回收車劉姓駕駛施以酒測,劉男酒測值為0.64MG/L,警方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市議員黃敬平也在自己臉書貼出民眾拍攝的照片表示,「網友在網路po出酒駕肇事,仔細一看竟是桃園環保局稽查大隊。」黃敬平表示,「明明酒駕刑度一直加重,各級政府、民間整個社會氛圍都在強調酒駕的嚴重性,這次竟然還是公門帶頭違法。」他最後強調,「幾場大火造成空污的問題,環保局上下已經耗費很多心力,結果自家人竟然開著資源回收車酒駕,根本是前方失火後方在放火,太過分了!」
平鎮警分局平鎮交通分隊分隊長曾國樑表示,劉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行經事故地點時,因不明原因擦撞管姓男子停放在路旁之自小客車,所幸本起事故僅造成車輛損壞,未有人員傷亡,經警方到場對資源回收車劉姓駕駛施以酒測,劉男酒測值高達0.64MG/L,全案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市環保局也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此事件環保局亦表示,隊員執勤期間酒測值超標,將先依據工作規則記一大過嚴懲,並調離駕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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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案警方將已以公共危險移送追究刑責,於配合相關偵辦作業後,也不排除依據勞基法及工作規則規定,最重予以解僱。環保局也將要求各區中隊加強辦理酒測作業,加強宣導道安及執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