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就業保險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按被保險人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成發給,另自去(110)年7月起,勞動部再補貼至8成發放。今(15)日勞動部表示,男性申請人數增幅56%,顯示有更多爸爸們願意共同分擔照顧子女責任。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說明,為了保障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一定期間的基本經濟生活,《就業保險法》提供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按被保險人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發給。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隨著養育分工觀念之改變,照顧子女不再侷限於單一性別,除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自去年7月起,勞動部另以公務預算,按平均月投保薪資2成發給薪資補助,並與津貼合併發給,月投保薪資替代率已達8成,且凡請領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均可獲得補助,以鼓勵雙親共同擔負育嬰責任。
今勞動部分享實施成果,110年7至12月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總計4萬7000餘人,相較109年同期增加1萬1000餘人,增幅約30%,其中男性申請人數增加3700餘人,增幅高達56%,顯示有更多爸爸們願意共同分擔照顧子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