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仍未跟進母法《公民投票法》修法,基隆市11位跨黨派的議員今(14)日於臨時會提案修法,引發關注;為此,基隆市政府發言人沈詠珮表示,近日少數議員針對本案的發言,的確與事實有很大落差,恐造成民眾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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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詠珮指出,全國有約近一半縣市尚未完成修法(包含新竹市),基隆市並非倒數;全國22個縣市中,約有近一半縣市尚未配合108年6月21日的母法-公民投票法,完成制定或修正該縣市的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其中就包含新竹市至今也還未配合完成修法,跟議員提案的說明有很大落差。
沈詠珮強調,地方公投自治條例的修正關係市民創制複決權益,茲事體大,修法必須非常的謹慎且周延,市府已研擬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的修正草案,預計送5月召開的議會定期會審議;其中,市府也將投票年齡配合母法下修至18歲,並廢除審議委員會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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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詠珮說,該臨時會提案與公投法母法似多有抵觸,恐有被中選會宣告無效的疑慮,例如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不足、提案格式或名冊不合規定、連署人數不足或未依規定格式提出者,公民投票法亦規定應不受理,議會版相關審查日數、補正日數或提出意見書日數均較公民投票法短等。
沈詠珮解釋,議員版以比擬新竹市公投自治條例為基礎,但跟全國已完成修法各縣市有極大差異:事實上,各縣市公投提案門檻多落在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且連署門檻落在百分之二點五至百分之五,議員提案的版本,跟全國已完成修法縣市的內容,有非常大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