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去年12/7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定警察機關得不再受理紅黃線臨停檢舉,總統府也在同月22日公布,但行政院尚未公告施行日,不料這期間,有名女騎士因下雨在路邊臨停「穿雨衣」被檢舉挨罰,讓她相當傻眼,網友也一面倒力挺,藍委萬美玲也通批行政怠惰。對此,交通部表示,若基於不得已的行為將會免罰,而新制將在預告期滿後,報政院核定在4月30日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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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日前因臨停紅線穿雨衣,遭民眾檢舉違規而挨罰,讓大批網友紛紛抱不平,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指出,立法院在去年12月就已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限縮檢舉達人檢舉權限,明定非對交通安全有危害性的違規,警察機關得不再受理,例如紅黃線臨停,但2個月的時間過去,至今行政院卻未公告施行日,痛批行政怠惰。
對此,交通部表示,新修正條文因為需配套修正包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等二子法才能完整實施,所以在總統府110年12月22日公布後,交通部於110年12月28日、111年1月25日召會研商討論配套子法修正草案後,即依法制作業程序於111年2月14日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預告期為60日,將至11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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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說明,預告期滿後即會續依規定會銜內政部陳報行政院核定自111年4月30日施行。
至於此案,交通部也急忙滅火,稱若是基於不得已的行為將會免罰,未來如有相類似案件,也會協調內政部警政署轉知執法單位,依處罰條例規定妥為審酌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處置。(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