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樓火警造成6死6傷慘劇,當地居民指70歲女房東撿回收愛堆放雜物,造成逃生不易。台中市環保局指出,近一年已開立11次罰單,平均一個月要強制清除2次,且4日才完成1樓及公共區域的強制清除作業,不料短短2天,大樓唯一的逃生出口又被堆滿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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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中區興中街的集合式住宅大樓,為地下1樓、地上7樓建築,前身為旅館每層樓被隔出6間套雅房出租。台中市消防局昨天下午4時29分獲報發生火警且多人受困,派遣22輛消防車及救護車、消防人員85人前往搶救,晚間6時30分控制火勢後逐層搜救至深夜,發現6人不幸罹難、6人受傷送往醫院搶救。
柳川里長蔡翠碧指出,大樓改建為41間出租套房,70多歲的莊婦為第三手屋主。莊女除了收租維生,時常撿回收物變賣,1樓、樓梯間都堆放回收物品,附近鄰居對莊婦頗有不滿,抱怨回收物、雜誌等堆放在公共區域,影響環境衛生,因此常打電話向環保局檢舉、要求協助清理,房東卻屢勸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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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該棟大樓一樓常堆放資源回收的雜物,造成髒亂,近一年已開立11次罰單,且平均每月強制清除2次,中西區清潔隊4日才完成一樓及公共區域代履行強制清除,載走大量垃圾及資源回收物。不料才短短2天時間,雜物又堆滿公共區域。
罹難者幾乎被燒得焦黑、難以辨別身份,台中檢察署已成立專責小組,由重大刑案組主任檢察官林宏昌、鐘袓聲檢察官指揮偵辦,昨已至火災現場了解。對於是否因房東堆放雜物造成火警,並導致租客難以逃生,檢方將指揮警方等單位蒐證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