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頒布最新一份租稅不合作地區名單,黑名單維持不變,而灰名單除引入國別報告交換機制評核並增加了10個國家或地區,包含貝里茲、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以色列及台商近年積極投資的越南等,而香港及馬來西亞仍留在灰名單中。由於這些國家或地區未來可能會面臨歐盟的制裁,加上台商過往習慣透過境外公司持有歐盟地區公司交易,會計師提醒企業架構中有設立於黑名單或灰名單國家或地區的台商,未來應多追蹤各國修法方向,尤其現今法規多變是新常態,進行架構規劃時需審慎評估,更要定期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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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稅務不合作清單從2017年底開始公告,自2020年開始,每年更新2次,最新一份租稅不合作地區名單,黑名單維持不變,包括薩摩亞、美屬薩摩亞、巴拿馬、斐濟、關島、帛琉、美屬維京群島、萬那杜、千里達及托巴哥;灰名單則有香港、馬來西亞、越南、泰國、巴哈馬、巴貝多、貝里斯、百慕達、塞席爾、土耳其、英屬維京群島、安圭拉、波札那、哥斯大黎加、多米尼克、以色列、蒙哲臘、北馬其頓、牙買加、約旦、卡達、俄羅斯聯邦、突尼西亞、土克凱可群島、烏拉圭。
由於歐盟每次名單公布結果皆讓許多國家面對歐盟的壓力進行修法。自2021年起,歐盟成員國必須對被列入黑名單的地區執行制裁措施,例如提高支付與該地區款項的扣繳率,像法國和荷蘭均提高至75%及25%,還有支付方不能於報所得稅時認報費用抵稅、禁止獲得歐盟資金及要求揭露更多企業資訊等。
以台商企業所慣用的薩摩亞仍列於黑名單中,亦尚未發布經濟實質相關法規。若個人或企業透過薩摩亞公司持有歐盟地區公司如法國、荷蘭等地區,則當地公司匯出的股利、利息、權利金及服務費等將適用前述懲罰性扣繳稅率且不得認列稅上費用。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陳宥嘉提醒,若個人或企業透過如OBU公司理財操作或控股目的時,將適用較高扣繳稅率,也會因而增加稅負負擔;另一方面,當個人或企業於家族傳承或進行組織重整時,亦應注意金融機構及信託業者對該等公司的限制及接受度
至於灰名單則是尚未完全遵循國際稅務準則但承諾進行遵循的國家或地區,當其符合國際稅務準則時,將自灰名單內除名。而自去年底被加入灰名單的香港及馬來西亞,馬來西亞已承諾進行相關稅改包括對境外所得課稅等;香港則自2021年10月5日被列於灰名單之後,其承諾將於2022年底修改稅務條例,並於2023年實施改善措施,預期將先針對在香港無實質經濟活動之企業,其跨境被動收入如股利、利息、權利金等進行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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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林棠妮則提醒,香港政府早前已向歐盟承諾於2022年度修訂《稅務條例》,並於2023年落實相關措施,這次仍入列灰名單,加上最近受到第五波疫情衝擊,推出一系列紓困措施,增加財政儲備壓力,內外夾擊下,勢必更為增添港府修補租稅法令之決心,配合BEPS 2.0如火如荼的全球反避稅與稅務改革浪潮,後續發展如何,確實值得關注。
此外,這次新增灰名單中包含了台商近年來投資較多的越南,陳宥嘉認為應關注的是未來越南當地稅務法令的更新動向,預計將加強國別報告交換機制,以承諾遵循OCED所列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行動方案的最低標準。陳宥嘉提醒,企業架構中有設立於黑名單或灰名單國家或地區的台商,未來應多追蹤各國修法方向。如今法規多變是新常態,進行架構規劃時需審慎評估,更要定期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