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菁英出走潮問題未解,地檢署書記官的問題也被掀上檯面。法務部長蔡清祥上週對檢察人事做出回應的同時,也拋出「書記官任檢察官助理」的構想,果不其然在書記官圈發酵,靠北部長是嫌書記官做得事不夠多嗎?法務部解釋,並非要增加書記官工作量,而是想給基層辛苦工作的書記官,對未來有願景及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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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每一位檢察官均配置一名書記官,書記官實務上除了例行筆錄製作、整卷、文書等工作項目外,與案件相關的非核心業務,也是由書記官協助檢察官處理,如:請票等行政事務,以致書記官的工作量相當繁雜。
當「書記官擔任檢察官助理」的議題被拋出後,不少書記官上網靠北「部長眼裡只看到檢察官離職,沒看到地檢裡書記官離職的人也不佔少數嗎?」、「怎不考慮乾脆擴編檢察事務官名額?」等疑慮;也有資深檢察官直言「北檢書記官已經缺35位,沒人要來報到啦!現在書記官看到此構想,應該跑更兇了吧!」
法務部官員解釋,部長的構想並非要增加書記官的工作量,而是考量書記官實質上已具有檢察官助理的功能,想進一步提升書記官的專業能力及法律素養,據以拔擢人才、鼓舞士氣,才想朝將書記官的業務簡化研議,減輕繁雜的工作負擔,同時規劃完整配套,例如:搭配人力增補、積極爭取提高書記官的薪資待遇、公務員職等,同時提升書記官協助檢察官辦案的核心能力,讓書記官未來有更寬廣的歷練與發展機會,否則從《法院組織法》修正下手,就不是一蹴可及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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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舉例,優秀律師可遴選擔任檢察官,表現良好的檢察事務官也可以遴選為檢察官,也希望讓認真的書記官在累積協助檢察官辦理核心業務經驗後,未來也有機會遴選成為檢察事務官。
法務部官員表示,部長深知書記官工作量龐大及辛勞,後續仍將傾聽大家聲音,廣納各界想法,若有其他面向也歡迎提出來共同討論,一起為書記官的未來職涯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