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40歲已婚兇嫌陳伯謙,去年9月高院更一審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檢辯上訴後,最高法院今(23)日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伯謙確定逃死。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指控,陳伯謙利用擔任弓道老師的機會,於2018年5月31日下午至翌日凌晨間,對剛認識的高女強制性交並殺害,藏屍3天將其屍體支解、任意棄置,又將高女的左側乳頭及外陰部製成標本,犯案後尚在「草堂」繼續對學童教學,對於死者家屬詢問高女行蹤及搜救犬尋找高女行蹤時,冷靜從容應對、故佈疑陣、佯裝熱心協尋高女,隱匿早已殺害高女的事實。
陳伯謙一審遭判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遭最高法院撤銷,更一審認為,可透過心理治療、生命教育課程等方式矯正,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