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行政院今(17)日召開院會,討論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除了對產業類別、薪資及技術門檻有所限制外,對中階人才申請比例也有規定上限,每位雇主不得超過移工核配比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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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於記者會中說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之雇主申請資格與聘僱移工條件相同,符合資格之移工由雇主申請聘僱,每次許可3年。針對名額核算,基於保障國人就業,產業類雇主申請中階人力名額不超過移工核配比率25%,例如雇主核配移工100人,中階人力就不得超過25人。此外,移工、中階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合計不得超過總員工50%,例如雇主聘僱員工100人,其中移工+外國專業人才+中階人力最多合計不得超過50人。
移工則需在台工作滿6年才可申請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產業類移工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到$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到50萬元以上;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到2.9萬元以上,家庭看護每月薪資應達到2.4萬元以上,同時也須達到一定技術門檻認定。中階技術外國人在工作滿5年後、符合每月總薪資5萬500元以上,或取得乙級專業技能證明,即可申請永居。
蔡孟良指出,依照主計處調查,國內缺工情況持續擴大,在去年達到13.1萬人,礙於移工在台工作受到時間限制,工作6年以上人數逐年遞減,佔移工總數僅33.7%,9年以上移工更驟降至11.7%。面對日本、新加坡積極延攬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祭出相當具競爭力的條件吸引移工,尤其台灣培養的人力更是他們主要的延攬對象,因此必須放寬移工申請永居條件,留下移工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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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也表示,在台移工逼近70萬人,為我國不可或缺的勞動力,在台灣疫情下經濟逆勢成長背景下,將需要更多生產力和勞動力,而移工長期從事本勞不願從事的工作,實屬難能可貴,更在雇主訓練下熟悉台灣環境、具備專業技術、成為中階人才,是國家、企業努力培養出來的。
他表示,現在全球都在搶人才,日、韓都祭出優惠條件,而台灣受限過去法令,要求在台工作滿一定期限之移工必須離台,台灣變成在幫其他國家養成人才,「非常不划算」,希望此政策推出後,能展現出台灣的友善,並受到產業歡迎,盼於4月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