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移工騎電動車酒駕遭法辦 警方籲雇主加強法規宣導

▲高雄湖內2名移工騎電動車酒駕遭法辦。(示意圖/shutterstock)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2022-02-16 10:38:00
《四方報》報導,騎電動車酒駕也違法!高雄2名外籍移工日前就因酒後騎乘電動車遭警方取締,兩人皆以為電動車「騎不快」沒關係,因此酒後依然騎上路,最終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警方也呼籲雇主和仲介加強向移工宣導酒駕罰責,避免移工因不知情而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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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高雄湖內警分局路竹分駐所員警2月13日在路竹區中山路及國昌路執勤,接連取締2名外籍移工酒駕,分別是44歲泰國籍維姓男子與27歲泰國籍西姓男子,兩人以為騎電動車不算酒駕而上路。經酒測,維男與西男酒測值皆超出法定標準值,已經明顯觸法,警方訊後將人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趁機進行宣導,透過翻譯向兩人解釋,電動車雖然屬於慢車,但喝酒後依然不可騎上路,如果被查到酒測值超標,輕則罰鍰,重責需負刑責,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犯法,得不償失。由於外籍移工不諳我國法律、語言又不通,近年來騎電動車酒駕情事頻傳,警方也呼籲雇主及仲介需加強法治宣導,善盡告知義務,向移工說明我國酒駕罰則,防止類似事件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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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酒駕新規,即便未肇事,酒駕仍可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初犯即可依行政罰法沒入車輛,只要10年內第2次累犯,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依法務部的解釋,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或其他加裝動力推動的交通工具皆在酒駕法規範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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