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1日電)中油日前爆高層貪瀆弊案,今天又爆大林廠洪姓採購事務員涉與2間廠商聯手,以虛報收據、盜蓋主管印鑑核銷請款,10年來詐領金額達549萬元,雄檢下午聲押洪男和陳姓廠商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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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1月底爆出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貪瀆弊案,徐漢辦公室被搜出新台幣2700多萬元現金,無法合理交代來源,與劉姓白手套一起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不料今天又爆出中油大林煉油廠洪姓事務管理員因在外欠債,涉與兩間廠商聯手,盜取主管印鑑虛報採購物品請款。
高雄地檢署調查指出,負責辦理採購業務的洪男為償還私人賭債,涉與陳姓廠商以及另間販售五金用品的廠商共謀,自109年3月起到去年4月30日虛報購買軟管、棉手套等請款單,再持陳姓廠商提供不實收據,盜取主管印鑑完成簽核,向中油會計核銷請款,金額達94萬8728元,洪男約分得84萬元。
此外,檢調人員經調閱中油公司購物明細表,發現洪男自101年5月起至109年2月間也有以陳姓廠商收據核銷,金額高達371萬9615元,可見除了這次查出的94萬外,兩人先前可能已詐領371萬多元,私下再分成可能性。另間五金廠商部分,洪男則是自101年到107年以同樣手法和廠商共謀,持虛報收據向中油核銷請款共82萬2140元,總計洪男要繳回犯罪所得已高達549萬。
雖然洪男事後因擔心東窗事發,去年5月底前往高雄地檢署自首,但僅坦承自109年底起浮報採購物品數量金額,以及盜蓋經理職章等偽造文書犯行。請領款項也是為了清償中油先前積欠貨款,否認有私吞款項,自首內容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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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深入調查發現,洪男自首前還先打給陳姓廠商5通電話,且檢調人員搜索時竟未能查獲高達417筆相關帳冊核銷資料,據此研判應是講好由他出面自首偽造文書,以掩飾兩人聯手詐領公款事實。且兩人偵查期間原辯稱沒詐領公款,直到相關證據證述出爐才改口坦承部分貪污犯行。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洪男不思肩負國營事業採購從業人員使命,反而貪圖個人私利,以不實收據核銷詐領款項,犯罪情節重大,審酌洪男和陳姓廠商有勾串證人、逃亡之虞,據此依偽造文書、貪污等罪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今天下午裁准。至於另名廠商則在先前偵查時以4萬元交保,全案仍待擴大追查釐清。(編輯:謝雅竹)11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