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力報到二審逆轉勝 盧秀燕發豪語:歡迎繼續邀約客串

▲「女兵日記女力報到」播出男女主角前往台中花博展區拍攝婚紗照、巧遇台中市長盧秀燕劇情,曾被NCC裁罰20萬元。(圖/盧秀燕臉書,2022.02.09)
記者顏幸如/台中報導-2022-02-09 17:44:18
TVBS歡樂台8點檔戲劇「女兵日記女力報到」,2019年播出男女主角到台中花博拍攝婚紗照,巧遇台中市長盧秀燕的劇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事後認定該情節為置入性行銷,裁罰聯利媒體20萬元。聯利提告抗罰,二審逆轉改判聯利勝訴。盧秀燕今在臉書感謝司法還公道,並說「為了台中,歡迎媒體繼續邀約客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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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今(9日)下午在臉書粉絲頁發文:「三年了,感謝司法還公道!看到好多網友討論,謝謝大家的關心,歡迎所有新人來台中拍婚紗,我會每天更認真做好市長的角色,讓大家看見台中的美好!」她強調身正不怕影子斜,並說:「為了台中,歡迎媒體繼續邀約客串。」

2019年3月8日播出的「女兵日記女力報到」節目,劇中男女主角前往台中花博展區拍攝婚紗照、巧遇台中市長盧秀燕,NCC認定該情節為置入性行銷,刻意影響節目內容編輯,且聯利媒體並未依照規定明顯揭露置入者名稱或商標,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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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聯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敗訴,聯利提起上訴。主張盧秀燕客串角色屬好意施惠關係,與置入性行銷無關,雙方沒有給付報酬或談定任何利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TVBS及台中市政府之間無任何對價關係,原判決一方面認為盧秀燕配合演出片段為無償行為,二者之間契約關係應屬無償契約,卻又認為TVBS與盧秀燕「互有報酬關係」,判決理由明顯矛盾;NCC召開的諮詢會議未探討對價或有償關係要件,且未舉證盧秀燕有何對價關係存在,裁罰有違誤,因此廢棄原判決、撤銷20萬元裁罰,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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