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我國設有「國民年金」社會保險制度,要求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但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期間,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南投縣政府為宣導新住民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特印製四國外語傳單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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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是我國於97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65歲時,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針對年滿25歲以上,未滿65歲已取得身分證之新住民在國內設有戶籍,符合國民年金加保規定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南投縣長林明溱為加強新住民對國民年金福利瞭解,協助翻譯印尼、泰國、菲律賓、越南四國語言,讓新住民被保險人可辦理保費補助申請,符合最低生活費1.5倍資格最低只需繳納每月自付金額5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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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後,只要按時繳保費,即可享有五大給付,包括老年年金及生育給付各36,564元、身障年金每月5,065元、喪葬給付91,410元、遺屬年金每月3,772元等。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者,可洽詢各鄉(鎮、市)公所國民年金服務員,若新住民對國民年金納保資格、五大給付有相關疑問,可電洽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業務處02-23961266分機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