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31日電)愛看韓劇的觀眾可能早就發現,置入性廣告總是鋪天蓋地,從主角們吃的潛艇堡、喝的人蔘飲、用的美妝品都有置入影子,往往也有不錯的帶貨效果,讓廣告商趨之若鶩;而按照產品呈現方式,置入也有不一樣的要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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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自星星的你」經典台詞「炸雞配啤酒」開始,台灣掀起一股韓式炸雞風;女主角全智賢使用的美妝品,也開啟亞洲化妝品牌推出氣墊粉餅的熱潮;連劇中約會地點,也都成為旅行社韓國行程的必推景點,可見置入行銷的重要。
媒體報導,在「鬼怪」劇中曾出現過的咖啡店,因為該劇熱播而爆紅,營業額大增5成;成為拍攝地點的炸雞店,更吸引海外劇迷朝聖,業績增加6成以上。
業界稱為PPL(Product Placement)的產品置入,是把商品或品牌巧妙地置入原有媒體中,透過特定穿插節奏和時機進行曝光,讓觀眾留下印象。
這種做法能獲得部分觀眾支持,是因為觀眾想要尋找劇中角色使用哪些商品時,透過品牌LOGO呈現,可以節省搜尋時間。
但PPL也無法為所欲為,韓國法規雖允許PPL,卻也訂出明確準則,包括不得在放送中勸導購買或勸導使用商品;不能在台詞中直接或間接提及商品,給予不當的曝光效果;商標或能識別商品、服務標示的露出時間,不得超過節目全長的1.5%;商標大小不得超過畫面的1/4等。
在符合法規的情況下,PPL要價也會因為呈現方式不同而有所區別。
韓流部落客「索尼客」曾發文分析,韓國PPL以廣告程度可分為3種。第一種是「製作贊助」,透過演員使用產品達成露出,但不得露出品牌;另外還有「等級一」及「等級二」PPL,都可以露出品牌,差別在於前者透過背景陳設商品達成露出,後者由演員親自使用產品。
索尼客指出,如果演員、導演和編劇都非常有名,PPL廣告價碼就會偏高。以一集露出5秒計算,製作贊助費用落在新台幣50萬元,等級一約62萬元至75萬元,等級二可能超過87萬元;如果演員陣容大部分還沒底定,就先找廣告商贊助,PPL價碼自然會便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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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的置入橋段能否確實執行,又是另一個問題。韓媒報導,曾有廣告商要求「鬼怪」男主角孔劉在劇中喝雪濃湯,但播出時卻是另一個角色陸星材在喝;廣告商認為,這個畫面不值得原本談好的價格、拒絕支付尾款,雙方為此對簿公堂,打了近3年官司。最後法官認為如果硬要植入廣告,可能有破壞劇情的疑慮,判決劇組勝訴。
不過,即使再好看的戲劇,一旦產品置入的橋段過多或呈現方式不自然,終究會引起觀眾反感。如何在資金挹注下提高劇本品質,同時讓置入產品更自然地露出,考驗著編劇的想像力和劇組的溝通能力。(編輯:張良知)11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