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CPBL)至今走過32個年頭,遇到某球員的狀況而修改聯盟規章時,常常被稱為「XXX條款」,其中有關「任意引退」的相關規範又被稱為「張家浩條款」。對此張家浩接受《NOWnews》專訪,口述重現當時自興農牛離隊,後又回到La new熊的真實情況,首度還原10多年來球迷不了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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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浩在2000年季前新人選秀中,被興農牛隊挑中開啟職棒生涯,隨後於2001年起站穩興農牛隊主力選手,並且憑著優秀的球季與深邃迷人的五官擄獲許多球迷的心,成為足以代表中職的人氣球星。
實力、外型兼具的優秀球星,名字卻和中職中帶有負面意味的條款連結在一起。
中職在2010年通過「任意引退球員及申請復籍規定」,這項規定又被稱為「張家浩條款」。規定中明確指出,當球員提出「任意引退」後,若要再返回中華聯盟,需取得原屬球團的書面同意,並且60日內及該年度不得提出復籍申請,若要復籍,得經原球團同意及聯盟會長裁決,且需透過釋出或交易才能轉到別隊。
對於被針對訂定「張家浩條款」,這位鬢角露出些許白髮的傳奇球星回憶,當時職棒的時空背景與今日大不同,當時的職棒選手因為多是大學畢業且當完兵的選手,所以年齡層都普遍都較大,加上沒有二軍制度,算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本來預計自己生涯大概5年,2008年當時遇上手部傷勢,加上失去對於棒球的熱情,因此想說提早退下職棒身份到外打拚,在2008年季後動提出離隊要求,並取得牛隊高層同意給予離隊同意書。
「一切真的都是碰巧,當初離開職棒圈後預計出國讀書,甚至也申請加拿大打工度假簽證,沒想到錯過期限,這一切都是緣分。」張家浩說道。而後來2008、2009年連續2年奧運、經典賽中華隊輸給中國隊,於是當時的馬政府推動「振興棒球計畫」成立城市隊,台中威達超舜因此成軍。
當時張家浩一度被誤會要先去城市隊「卡位」,他澄清離開牛隊後都在休息沒有找工作,而城市隊的成立時間已是他離開牛隊後的事情,不解為何當時會被誤會。
▲Lamigo桃猿時期張家浩。(圖/取自張家浩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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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浩在威達繳出優秀成績後,2010年La new熊隊為了補強爆出職棒簽賭離隊的戰力空缺,在球員工會律師蔡瑞麟的建議下與張家浩簽約,不料卻引發問題,同年度5月中職領隊會議通過「任意引退球員及申請復籍規定」。
「或許有些選手因為家庭因素,或覺得在同個球隊的環境沒有機會就提出引退,但站在球隊角度也怕戰力流出變成資敵行為,有點像科技業離職不能馬上到同業工作一樣。」張家浩自嘲:「名字能以這樣的方式留在中職歷史,也算是蠻特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