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手何韻詩3年前在台北參加反送中遊行時遭潑漆,檢方將「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胡志偉等11人,依強制、公然侮辱、毀損、集遊法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依毀損罪,僅胡男遭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其餘10人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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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多個公民團體於2019年9月29日下午,在台北市中正區舉行「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集會,何韻詩來台參與,但她卻在受訪時遭一名蒙面男子潑紅漆,警方現場逮捕現行犯胡志偉、梁太富,後續又追出陳友達、廖榮華、祈禎禮、梁國華、梁國祥、邱翔琳、王順合、柯皓輝、李偉榤等9人名共犯。
檢警查出,涉案11人多為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或中華統一促進黨黨員,或胡志偉公司員工。他們不滿「反送中」的理念、訴求,得知何韻詩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可能受邀來台,決定策劃犯案,胡等11人均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