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江惠民將於5月7日任期屆滿,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依往例,在總長任期屆滿前辦理總長票選推舉活動。檢協會官網今(24)日公告,投票日訂於2月10日,並於16日上午10時在最高檢察署開票,以得票最高前5名作為檢協會推舉的總長候選人。檢察總長票選活動屬「參考」性質,最後誰能當總長,將由法務部長、總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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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協會參考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規定檢察總長法定資格後,原則以司法官班30期以前的現職檢察官及轉任司法行政人員者,且曾任或現任法務部次長、主任秘書、一、二審檢察長、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司法官學院院長、廉政署署長、行政執行署署長等領導職務者,列為票選推舉的「勾選名單」;另外,檢察官也得「自行填選」其他符合資格的候選人作為檢察總長候選人,但勾選與自行填選,合計不得逾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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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協會日前啟動繼任人選遴選作業,共篩出48名符合資格的檢察官,包括: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最高檢主任呂文忠與蔡碧玉、廉政署長鄭銘謙、行政執行署長林慶宗、高檢署主任陳宏達等人。
投票日當天,全國一、二、三審檢察官將從入圍名單中勾選5位,經加總計算,得票數最多的前5名將函請總統及法務部長審議。法務部長會在名單上加註意見,轉呈總統;總統會透過選薦小組對外廣蒐意見。依慣例,總統會從檢協會舉薦的5人名單中,選出一人出任檢察總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