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2021)年年底,重大酒駕事故再次引起民眾對於酒駕防制的不滿,朝野立委難得砲口一致,交通部更在短短兩週後就提出修法版本,然而,對於人車爭道、行人違規穿越、用路人不遵守號誌等日常上演的違規事件卻視而不見,酒駕固然是道路安全問題,但急切的道安危機遠遠不只酒駕,行政單位應秉持專業精進道安作為,而非「只撿軟柿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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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酒駕是社會共識,從加嚴修法到加強執法,我國酒駕人數和10年前相比已顯著下降,來到283人,雖然生命不應用數字衡量,不過就數據來看,有564人因肇事者注意車前狀況死亡、343人未依規定讓車死亡,卻不曾耳聞任何政治人物呼籲「應嚴加取締開車使用智慧型產品、講電話或未依照規定禮讓應加重罰鍰、有期徒刑」。
對於酒駕預防,我國司法行政體系幾乎手段用盡,從罰鍰、吊銷執照到吊扣車輛,甚至同車者也要裁罰,並祭出「酒精鎖」等預防再犯政策,然而距離上一次酒駕修法不過兩年不到時間,都還未看出上一次修法後的成效,又再次提出新加重版本,人民意氣用事,難道法務部和交通部都要摒棄其法律、運輸專業隨之起舞嗎?
反之,對於行人穿越、違規右轉甚至是危險超車行為等,每日發生上千的違規用路行為卻無人提出改善方案,如果酒駕者遭輕判是因為「意識不清」、「非故意」行為,那麼在用路人意識清醒下卻仍然違規的事故,裁罰不是更應加重,或審慎檢討其威嚇力嗎?
更甚者,道安改善包含道路規劃、車輛總量管制、號誌設計與停車空間不足的違停等問題息息相關,交通部更應負起全責規劃整體運輸系統,並教育民眾,不只是酒駕行為,所有違法交通安全的行為都是「不可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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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是社會問題,法務部和交通部為了酒駕修法疲於奔走,但如果只是因為便宜行事,耗費大量行政資院、大量警力嚴打,而延宕甚至忽視其他更為全面性的、更急迫的運輸、社會問題,那最終打酒駕也只會淪為各個政黨的政治提款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