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20)日通過《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年度接受召集後備軍人享有相關優惠,召集期間企業給付員工薪資150%自所得額減除等相關優惠。院長蘇貞昌說,草案保障後備軍人接受教召的相關權利,並減低企業營運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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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指出,為保障後備軍人接受召集相關權益,並減少召集期間對企業營運之衝擊,達到「廣儲後備能量」及「提升後備戰力」的目標,因此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
蘇貞昌說,教召由「5至7天」試行改為「14天」,為提升後備軍人接受召集的意願,他已核定提高接受教召義務役人員的給與,這草案也是保障備軍人接受教召享有的優惠措施,以及企業給付員工請假期間薪資所能享有的租稅優惠。
國防部表示,立法重點包括後備軍人接受召集達5次者發給獎金,除召集1年內至國軍醫療院所免掛號費,得至國軍福利站購物、英雄館自費住宿。
國防部軍政副部長柏鴻輝說,後備軍人津貼幅度以增加1.5倍以基本工資來算,並以軍官、士官、士兵區分,可領1350元、1200元、1050元。另外接受召集達5次者,還會發給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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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衛動員署長白捷隆說,獎金部分會授權制定辦法明定金額,再報給行政院核定。至於今年度召集實施完後,會以年度為單位,來計算天數、人次,相關辦法也會另外制定辦法。
不過該草案實施日期為今年1月1日,但草案還未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法律三讀通過是向後發生效力,此法是對人民有利,符合溯及原則,希望立法院下會期可以優先通過此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