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休市11天 期交所將調高受益憑證股票類契約保證金

▲為加強市場運作安全,期交所將於今(111)年春節長假前,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並預計於新春開紅盤日視市場狀況再另行公告保證金適用金額。。(圖/NOWnews資料照片)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22-01-12 17:28:02
考量今(111)年春節假期休市長達11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在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加上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確保,期交所將於春節長假前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類契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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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表示,預計以1月25日結算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例如台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新台幣18萬4000元,將調高至新台幣20萬3000元,調幅約10.33%,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金額,強化期貨市場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進一步說明,預計1月25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月26日(農曆春節前最後之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生效,預計2月7日開紅盤日,再視市場狀況公告2月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上述各契約的保證金適用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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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期交所也提醒交易人注意,今年1月26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的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的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1月26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的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的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的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同時,因應今年1月27日至2月6日無交易,依各商品交易規則,原2月第1週到期的小型台指期貨及台指選擇權一週到期契約(202202W1),其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順延至2月7日; 2月第2週到期的小型台指期貨及台指選擇權一週到期契約(202202W2),其上市日逢2月2日至2月4日無交易,順延至2月7日,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為2月9日;3月到期交割的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202203),到期最後交易截止時間因逢1月31日無交易,可交易至1月27日上午5時,並以2月7日為最後結算日。另1月27日及28日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1月22日補行上班日不交易亦不結算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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