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開車的人來說,可能會因為一片好心,而順路載同事或好友,但近日,卻有一名男子下班時,讓同事搭了順風車,不料在路上卻不慎自撞,導致同事當場死亡,而同事家人則向駕駛求償,最終法院判駕駛需賠償近400萬台幣。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 《和訊新聞》報導,廈門海滄區法院近日審理了,當地一起順風車糾紛案,戴姓男子下班時,因自己有開車且又順路,因此便讓同事搭了順風車,不料行駛過程卻突然自撞路邊牆壁,導致同事當場死亡。
事後同事家屬向戴姓駕駛求償近560萬台幣,但法院認為,事故車輛非公司用車,且駕駛並未向同事收取搭車費,從事故判定書中,也沒有發現戴姓駕駛有存在故意,或是明顯重大過失的情形。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因此法院判定戴姓駕駛只需要承擔70%的賠償責任,最終賠償近400萬台幣,該案例也引發網友熱議,紛紛表示「以後讓同事搭車需要簽生死免責協定」、「更不敢載人了」、「人變冷漠是有原因的」、「真的是好心沒好報」。
但也有網友認為,「誰能在大馬路上一頭撞牆, 這麼大失誤造成同事死亡當然要賠」、「賠償主要是因為開車的那位撞牆,害同事撞死了,開車的雖然不是故意的,可是還是存在過錯」。(編輯:鍾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