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0月失蹤人口為19,35人,其中10234人為離家出走,占 51.9 %及1,349人為失智症走失,占6.84%,上述兩項佔最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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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1到10月月人口失蹤原因以「離家出走」1 萬 234 人(占 51.9 %)最多,「失智症走失」1,349 人(占 6.8%)次之。老年人因「失智症走失」 占老人失蹤原因3成。
失蹤人口數近2萬人,失蹤原因以「離家出走」為主 本期失蹤人口數計1萬9,735人,失蹤原因依序為「離家出走」1萬234人(占51.86%) 最多,「失智症走失」1,349人(占6.84%)次之,「精神疾病走失」854人(占4.33 %)及「迷途走失」796人(占4.03%)分居第3、4位;與上年同期比較,失蹤人口減 少1,043人(-5.02%),以「離家出走」減少916人(-8.22%)最多,而「失智症走失」 則增加73人(+5.72%)。近5年(105-109年)失蹤人口數維持在2.5萬人至2.6萬人之 間,失蹤原因以「離家出走」為主,平均占比約5成7。
在性別比例部分,失蹤男性人口數多於女性,男、女性失蹤原因皆以「離家出走」最多失蹤男性1萬453人(占52.97%),較女性9,282人(占47.03%)略多,男、女性均以 「離家出走」最多,分別為5,040人(占48.22%)及5,194人(占55.96%),近5年男性失蹤人口皆多於女性。
女性失蹤人口在「0-6歲」、「12-17歲」及「18-23歲」年齡層多於男性,尤其「12-17 歲」女性失蹤人口2,296人為男性1,702人之1.35倍差距最大;其餘年齡層男性失蹤人口多於女性,以「7-11歲」男性失蹤人口169人是女性97人之1.74倍最為明顯。
男、女性失蹤人口率均以12-17歲少年最高,本期每萬人失蹤人口為8.40人,較上年同期下降0.41人;男性每萬人8.98人高於女性 7.83人;男性及女性年齡層均以「12-17歲」少年最高,分別為每萬人26.15人及38.6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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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歷年失蹤人口率皆以「12-17歲」年齡層最高,其中「離家出走」均占7成以上, 不過,近5年「12-17歲少年失蹤人口數已從105年6,084人大幅降低至109年5,672人,占總失蹤人口比率亦由105年24.07%下降至109年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