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舒舒」曾恩琦弄丟一枚5.2克拉鑽戒,怒指控是簡姓男友所偷,並多次在IG發文貼出簡男的個人資料。簡男憤而提告,最新判決出爐,舒舒刑事部分遭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則須賠償男方2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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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情,舒舒在2019年7月遺失一枚5.2克拉鑽戒,懷疑是簡性男友所偷,兩人大吵一架因此分手。分手後舒舒上警局提告簡男竊盜,但最終簡男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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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舒舒不理會判決結果,依然堅稱鑽戒是簡男偷的,屢次在IG發文,公布簡男的照片與個資,一口咬定簡男是小偷。簡男不堪其擾,憤而提告。
法官認為既然舒舒曾經提告竊盜,簡男也已獲得不起訴處分,舒舒仍執意在沒有證據下指控簡男是小偷,認定舒舒確實侵害簡男隱私權及名譽權,且至今仍不肯向簡男道歉,故在刑事部分依違反個資法,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簡男提告求償一百萬元,但法院考量簡男居家安寧未遭直接破壞,判舒舒須賠償22萬元。(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