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的朋友說,她打算與丈夫分房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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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婚前沒有長期同居磨合,兩人生活作息相差太遠,同床睡覺容易互相干擾,隔天上班都沒精神,乾脆分房睡。
她說,一跟其他人聊起這個想法,大家紛紛都說:「這樣很奇怪耶!」、「夫妻就是要睡一起啊!」好像「睡在同一張床上」,是證明兩人相愛的唯一指標。
但我的想法卻是,如果愛夠堅實,何苦一定得用同床證明?
好的感情關係,應該是兩人各自過得好,相處時才能更好。倘若兩人硬要綁在一起,卻是干擾對方睡眠,或是為了配合對方就寢時間,不情不願改變自己的作息,感情難道真的會更好嗎?
分房或分床睡,不過是在兩人世界中騰出點自己的空間。如果在那空間中,多了點喘息或放鬆的機會,對感情反而更有幫助。
先不論夫妻分房/床睡是好是壞,從週遭的反應看來,似乎也說明了一件事:我們對於「相愛」的想像,總是太過單一、刻板。
就好像結婚之後,如果夫妻兩沒有一起出席家族聚會,就會被問個不停,甚至招來「是不是吵架了?」的疑問;或者是週末倆人就該同進同出,形影不離;更別說晚上當然要同床共枕,才能維繫夫妻間的親密感。
當我們羨慕著總是形影不離的夫妻時,卻沒發現有的夫妻可以各自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吃想吃的餐廳,並不是非得綁在一起才能分享,說不定他們這樣的生活方式更輕鬆也更愉快。
很久以前,有另一位朋友說,她跟男友交往的頭一天,就要求男友得把家裡的床換掉,理由是:「不想睡在前女友躺過的床上」。
這理由很合理,也凸顯出「床」的象徵意義,那不只是一個睡覺休息的地方,更是倆人進行親密關係,培養親密感的重要天地。
其實,親密感的來源是人,而不是床。
有個已結婚十多年的朋友說,她不喜歡坐汽車,反而偏好坐在機車後座環抱著丈夫的感覺,風大,兩人想說話便得靠得近一些。老夫老妻,平時可能已不再牽手,但機車共乘的短短時刻,相互依偎的溫暖,卻是他們夫妻專屬的親密時光。
生活中有許多片刻,例如幫對方挑走不吃的紅蘿蔔,例如將替對方吹乾一頭溼髮……其中隱含的親密感,往往被我們忽略。因為那太稀鬆平常,不如符合「激情」的想像,然而那卻是細水長流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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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心中隨時有彼此,分房/床睡也不代表從此楚河漢界,兩人漸行漸遠;反而若躺在同一張床上,卻不顧對方想休息的需求,自己一味亮燈滑手機,那也許才是我們這世代的同床異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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