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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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紫珊和常樹是高中同窗,大學又考上同一科系,當時的紫珊對常樹沒有太大印象,只記得他是一個偏瘦的斯文男生,彷彿中學時期到現在身高都沒有怎麼增長,話不多,人可靠,班上女生對他都不反感,但也就是僅限於,不討厭的程度。
紫珊個子不高,但身材勻稱,臉有一種大氣的美,同學們有次仔細分析她的五官,結論是馮紫珊眼睛鼻子嘴巴分開來看都僅屬中上,可不知道為什麼,組合在一起就有說不出的味道。
她家境一般,讀書卻異常優秀,大學時期理所當然很多人追,紫珊和一個人高馬大的網球健將走了兩年,對方是眾人追捧的王子型,兩個人好的時候真是如膠似漆,可吵架的時候,也確實驚天動地,誰都等著對方先低頭,冷戰幾周是常事。
有次紫珊和他又為了小事起爭執,幾天沒連繫的男友被她看見和幾個同學在附近的冷飲店吃冰,其中有個紫珊曾明令過不准男友和她互動的,暗戀他很久的女孩子,居然心滿意足地挨在他身邊。
紫珊氣得不得了,立刻轉身就跑,她想上前問個清楚,礙於面子又做不到。她一邊哭,一邊往公車站牌走,沒想到禍不單行,就在等車的時候,雨嘩啦啦地劈頭降下。
那時候畢竟年紀小,後來她每每想到就失笑,這有什麼好哭的。
其實和年紀沒關係,翻頁了覺得不值的,都是因為不愛了。
她縮在窄小的候車亭下,老舊的屋頂破了一個洞,雨在身邊傾瀉,很快就把她淋得全身濕透。正當紫珊不知該如何是好之際,一把大傘罩住了她。
她一轉頭,是多年的同學常樹。
他遞給她一塊手帕,指指她的臉。
「謝謝,」紫珊接過,這才想起自己剛哭過,滿臉眼淚鼻涕,模樣一定很狼狽。
「妳的臉上都是雨,」常樹對她笑笑:「擦一擦比較好。」
雨越下越大,傘下的空間很小,公車絲毫沒有來的跡象,兩個人沉默了一陣子,紫珊的心情稍微平復了一點,忍不住覺得有點尷尬,於是努力找話題。
「這麼巧,你也坐這一號公車。」
常樹沒有回答,過了一會兒,紫珊才聽見身邊的人低聲說:「其實他很在乎妳的,只是不知道怎麼表達。」
她先是一愣,再猛然想起飲料店裡的那一幕,突然一陣鼻酸,幸好這時候車來了,她連忙上車。
好不容易站穩,紫珊回頭發現常樹不在旁邊,她四處尋找,看見他還站在原地,她連忙喊,你怎麼不上來?
常樹一手撐傘,一手插在口袋裡,笑著回答,我不坐這班車。
「那….」紫珊話還沒說完,車門就關上了,她看著越變越小的常樹,這才會意過來。
原來不是巧合啊。
後來男友沒和她解釋,紫珊咬牙持續冷戰,神色自若地看著另一個女孩子亦步亦趨地跟在不知道還是不是自己男友的人身邊。大家都稱讚她爭氣,說這種馬上就找到下家的男人不要也罷。
可是紫珊有苦說不出,她不敢講她其實根本忘了吵架的原因,自己很想和男友和好,那個女孩的溫柔乖巧她雖然不擅長,可為了他,她也可以做到。
常樹依然每天陪她走去公車站,在這十分鐘的路上,她會把那些不好意思對其他人說的心情,一股腦都告訴他。常樹總是很有耐性地聽,做出建議,有次他對她說,人要相信自己的感覺,真的喜歡就別這麼傻。
紫珊低著頭不說話,這道理她也明白,可她就是不甘心。
有次從公車下來,她正慢慢走回家,才到巷子口,就發現男友靠在家門旁等她。
紫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冷戰了那麼久,他終於還是想起了她的好。她心理天人交戰,一邊怨他這陣子和別人出雙入對,一邊又忍不住想,自己也有錯,男人都要面子,她先低頭撒個嬌不就沒事了。
紫珊終於鼓起勇氣,小跑步到男友身邊,揚起一張傻笑的俏臉。
「你怎麼特地來了,」她牽起他的手:「有話在學校說就好了啊!」
「我想過了,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以後我們各退一步,不吵架,好不好?」
男友不說話,過了一會兒,才將她的手撥開。
「妳誤會了,我今天來….不是要和好的。」
紫珊愣住了。
「圓圓…就是和我最近走得比較近的女孩子,她說我們既然分手了,就要斷得乾淨一點,」他一開始的為難,很快變成理直氣壯。
「我以前送妳的東西,方便的話請妳還給我,」她這才發現男友、不,是前男友,手上抱著一個紙盒:「這是妳送過的禮物。」
紫珊懷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她心底有個聲音,小聲重複說,這不是真的。
他不是不能和她分手,可怎麼會分得那麼決絕。
她一語不發,接過了那個盒子,像旋風一樣衝上樓,把房間裡所有可疑的東西一股腦地全收進黑色垃圾袋,絨毛玩具、卡片、合照、帽子,那些不值幾個錢,確曾是她最珍惜的東西。
她氣喘吁吁地將袋子拖到門口,一身是汗。
前男友檢視了一下內容物:「情人節的時候,不是還送了妳一束花?」
紫珊直直盯著眼前愛過兩年的男人,像是從來不認識對方。
她手腳發冷,隨即回家翻找,終於在客廳發現一盤媽媽買來的香氛乾燥花。她捧著盤子出去,當頭就把五彩繽紛的花葉碎片往他頭上撒。
「夠了吧?」
前任措手不及,一邊拍落頭臉上的花屑,一邊惡狠狠地罵,妳神經病!
在一陣香氛花雨中結束自己的初戀,也是紫珊始料未及的。
原本以為這就是學生生涯的唯一挫折了,後來她才知道,人生最不缺的就是驚喜和驚嚇。
學期馬上就要結束,各門科目的成績紛紛公佈,紫珊的統計學拿了全班最高分,原本她正自嘲這正是化悲憤為力量的體現,不知道從哪個同學開始傳出了謠言,說馮紫珊和統計學教授有染,能考得這麼好,是因為教授先把卷子拿給她看過。
整個系掀起軒然大波,紫珊手足無措。如果有人質問她還好,最慘的是大家都是背著她竊竊私語,一臉鄙夷地討論,讓她不知道怎麼替自己辯解。
也就是這個時候,紫珊發現自己沒有她想像中的那麼受歡迎。
系主任倒是相信她的,可也對謠言束手無策,只好安慰她說忍耐一點,馬上要放假了,群眾是健忘的,新學期開始誰會記得這種破事。
紫珊也明白這是唯一的辦法,但主任話說得容易,要挨日子的是她。統計學教授每節課是點名的,她不能不到,要是避開了豈不是更落人口舌,說馮紫珊果然有特權,被另眼相看。於是她只能乖乖上課,坐在教室最後一排,忍受以前要好的同學都視她如洪水猛獸,原本以她為傲的教授現在唯恐避之不及。
大家都變了,只有常樹還是一樣,每天早上和她從公車站走到教室,下課後再目送她上車。
有次又是雨天,右撇子的常樹,不知道為什麼改用左手撐傘,於是紫珊走在人行道的外面。這時候一輛車高速開過,濺起一大片水花。常樹連忙伸出右手,將閃避不及的她往裡面拉,紫珊一低頭,撇見他的右手關節上,一片青腫。
把她拉回來之後,常樹猶豫一下,想站在靠車道的那一邊,又怕她淋濕。紫珊什麼也不問,只是把傘從他手裡接過說,我來吧!
常樹點點頭,把右手插回口袋。
公車到了,她最後一個上車,關門的鈴聲響起之際,她突然轉過頭:「值得嗎?」
常樹像是早知道她會這樣問,不疾不徐地回答:「我相信自己的感覺。」
2.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系主任說得對,群眾是健忘的,後來那個惡意的謠言逐漸淡去,同學們又找到新的八卦題材,可馮紫珊再也不是原來的馮紫珊了。她無法再與那些苛薄揣測過自己的人做朋友,於是直到畢業都是獨來獨往,對誰都是冷冷的。
除了常樹。
紫珊最欣賞他不動聲色的態度,無論她身邊人多人少,依舊對她一如往昔。常樹個性成熟,從不和她賭氣,就算偶爾爭執,他總是一聲不吭,不搶佔上風,不逞口舌之快。他這麼忍讓,反而令紫珊不好意思發火,於是兩個人相處更是融洽。
畢業之後,他們各自找到工作,努力了幾年,常樹向她求婚,紫珊答應了。
事實上,她也想不出說不的理由。
婚禮上向來是一片混亂,對新人根本不熟的長輩親戚們互相比較恭維,和新人相熟的同事朋友喝得人事不知。那晚有個環節是讓各自的一位好友上台講述他們的戀愛史,紫珊這邊的代表是表姊,沒說兩句就哭成一團。
常樹邀請的是大學同學陳懋良,酒酣耳熱的他搖搖晃晃,明顯喝多了。
「大家好,我是阿良….那個….新郎的好兄弟,好朋友!」他揮舞著雙手,示意台下鼓掌。
常樹搖頭,像是知道今天老同學一定會出醜。
「今天的女主角紫珊,大家都看得出來,是這個….沉魚落雁,閉月羞花,」台上的醉漢指著主桌的新娘,燈光師居然配合給了她一個聚光燈,紫珊無奈,伸手扶額,常樹笑著替她按摩肩膀。
「很多人問過我,常樹是怎麼追到紫珊的…我必須要說,真是問對人了,沒人比我更清楚啦!」台下頓時一陣轟然,紛紛讓阿良快點公布真相。
「其實呢,這個美嬌娘,是常樹一拳打回來的!」阿良握著麥克風,洋洋得意揭曉答案:「當年讀大學的時候,有個壞人….欺負我們紫珊,說她壞話!」
紫珊身體一僵。
「然後被常樹聽見了,不要看平常他斯斯文文的一個人,那天像瘋了一樣,一拳往一身肌肉的網球好手臉上打,然後說…」
「說什麼!!!」有人尖叫,催促阿良講下去。
「他說,我要打十個!」阿良歪七扭八地比了一個詠春的姿勢,引來噓聲一片。
「好啦好啦!不開玩笑,」他立正站好,深深吸了一口氣,對著麥克風大喊:「他說,你懂個屁!」
最後一個字,吼得特別大聲。
紫珊轉頭看常樹,他滿面通紅,長輩們一臉震驚,不知道是為了這個故事,還是那一個屁。台下歡聲雷動,嗨得好像看見搖滾巨星怒砸吉他。
主桌的貴賓們回過神來,有人舉起酒杯想緩和氣氛:「真不得了,現在年輕人不一樣了,英雄救美啊!」
同桌的長輩們紛紛舉杯,一陣呵呵呵哈哈哈,就在這個時候,常樹湊過來低聲對紫珊說:「對不起,這阿良真不像話,妳沒生氣吧?」
她伸出手,笑著碰了碰他的臉:「我早就知道了。」
3.
接著一群朋友紛紛來主桌敬酒,對著常樹擠眉弄眼,說看不出來你也會這樣,太man了。
紫珊知道大家都覺得,那是他們戀愛史中最輝煌的一頁,其實不是的。
她看著擋在自己前面,頻頻被灌酒的常樹,心理生出一股憐惜。真的讓她下定決心說好的,是幾年前的某一個晚上。
那天紫珊急性盲腸炎,大半夜被送進醫院,常樹照顧了她幾天,等她終於能下床之後,他居然比她還瘦了一圈。
「哇!馮小姐妳真有福氣,男朋友對妳好好喔!」看她狀況好轉,護士小姐忍不住打趣:「妳之前開刀,他在外面緊張得不得了,我們要他去休息,他都不肯走,說要在手術房外面等。」
常樹不好意思,紫珊很感動,笑著對護士小姐說,是啊,我運氣很好。
沒想到常樹突然接口。
「沒有啦!」他的語氣比什麼時候都認真:「幸運的是我。」
這麼多年來,明明是她一直被護得周全,到頭來,他還是覺得,自己何德何能。
紫珊想起稍早的時候,新人準備進場,專人化妝造型過的新娘美艷得不可方物。她拉著常樹的手,與伴郎伴娘排成兩隊。婚紗照就放在場外,這時候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兩位大媽,對著照片指指點點,大肆批評。一個說這一對不匹配,新娘要比新郎好看。
「所以我說啊!大家都愛王子配公主,可這根本行不通,」另一個大媽嘖嘖連聲:「兩個都心高氣傲,誰也不遷就誰,沒有好結果。」
說話的音量之大,整個走廊都聽得一清二楚。
好涵養如常樹,臉也瞬間一沉,大家都傻在原地,連婚顧都不知道該說什麼打圓場,這時候紫珊掀起頭紗,笑瞇瞇地替常樹調整脖子上的領結。
「你本來就不是王子,」她一手擋著嘴,做出說悄悄話的手勢,音量卻沒有減低:「是國王。」
伴郎伴娘們起鬨,有人做噁心嘔吐狀,有人伸手查看身上的雞皮疙瘩,氣氛一下熱絡起來,紫珊放下頭紗,握緊了常樹的手。
她確定一如當年那個在雨中撐傘的大男生,他把紅腫的手緊緊藏在口袋裡,日復一日地陪著她走著相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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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相信自己的感覺。
紫珊對常樹擠擠眼睛:「我們結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