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愛麗安.德.波瓦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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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樂觀的心態──凡事正面看待,是經由家庭教育養成的,而且是無心插柳的結果。
表面上看來,很多人會覺得我有個美好又刺激的童年,因為我的童年輾轉於三大洲、五個國家,並接觸不同的文化和宗教、學會好幾種語言。對我們家來說,適應新學校、新朋友、新環境,根本就不是什麼新鮮事。
但是家門裡的家務事,就不那麼光鮮亮麗了。我父母的婚姻岌岌可危,彼此已經沒有真愛,但他們仍然盡力當個稱職的父母,所以我和兄弟們生活在悲喜交雜的環境中。
從十二歲那年開始,我開始鼓勵媽媽離婚。那段期間不僅我的父母覺得難熬,對我而言一樣痛苦。媽媽的體重爆增,爸爸不時動怒、壓力大,而我通常是阻止他們吵架的那個人,一方面要安慰媽媽,一方面又要當爸爸的乖女兒。我看到媽媽因為沒有自己的經濟來源而無法獨立,也看著整個家因為缺乏真誠溝通而隔閡漸深︙︙最後,我的父母終於離婚了,為這樁沒有人幸福的婚姻劃下句點。
可是,為什麼父母離婚反而讓我變成樂觀的人?這團混亂怎麼可能帶來什麼好事?事實上,我媽媽後來減重成功,憂鬱症也痊癒了,還有好幾個室內裝潢的工作等著她,她終於可以做些自己一直想做的事。現在,她照顧兩個孤兒,也有時間周遊世界,甚至在六十歲時跟我一起參加馬拉松。最重要的是,她培養出最正面的人生態度:事情總會解決的。
現在,她每天早上睜開眼時,都能感到滿心的快樂,熱愛生命,率真自然又心懷感恩。而我爸爸不只情緒獲得平靜,更轉變為慈愛、不缺席孩子人生的父親,也跟另一位女性發展出健康的關係。他現在從事慈善工作,碰到我媽媽時也很和氣,今年我還第一次跟他共度假期。
對我來說,父母離婚帶來的好事更是多不勝數。因為這件事讓我原諒了父母,也讓我明白我有能力原諒別人;我向外求助時,因而認識了一位心靈導師,幫助我走出成長過程中,所目睹的艱難狀況,同時幫我做出人生正確的選擇。
父母離婚這件事也教會我:堅強與脆弱是可以並存的,我因此學會如何挑選「有能力愛人」、懂得表達情緒的男人。因為看到媽媽深受經濟壓力所苦,我在年紀還小的時候,就學會如何經濟獨立。
最重要的是,我小時候經歷的種種改變(不管是刺激的,還是困難的)都讓我更有能力度過其他改變,所以如今我才有榮幸和權利,以幫助他人走出生命中的改變為職業。
禍兮,福之所倚。
︱︱老子《道德經》五十八章
本文出自《你要的幸福,藏在你不要的改變裡》大是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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