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靜如(律師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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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裡不被愛的那個人才是幸運者,
因為他(她)不用再把人生浪費在對自己沒有好處的關係上,
而有機會去尋找對自己有正向影響的新關係。
承辦家事訴訟的律師一定有這樣的經驗,在深夜時分,手機「噹」的一聲,送來了這樣的訊息。
「律師,我可以打電話給你嗎?」
「我快受不了了,為什麼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
「我好痛苦,為什麼不讓我死掉算了?」
相信律師們看到時一定都口中含著消夜皺眉,不知該不該點開視窗,因為一旦已讀,就會是該回不回的尷尬。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不只在於怎麼開始,更是在於怎麼結束。但我們往往都是用性格中最感性的部分來處理這些事情,這不是壞事,即使是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我們,也常常告訴當事人,雖然婚姻走到盡頭,權益不是第一優先該處理的事情,而是你未來的路該怎麼好好走下去,不要帶著自己的怨恨,當然,也不希望帶著別人的怨恨。
孩子跟誰住?錢該怎麼付?什麼該計較?什麼不重要?
很多當事人告訴我們,怎麼這麼辛苦!
於是她食不下嚥,迅速瘦了十幾公斤;於是她夜不成眠,整晚漫遊網路尋找慰藉。同樣的心事,她說了好幾百次,彷彿這個苟延殘喘的婚姻,是她的宇宙唯一的中心。
我們看了與其說是心疼,更多的是痛心疾首,如果,她是我的女兒?如果,她是我的妹妹?我可能會勇敢地對她說,妳的人生價值,不應該是用婚姻是否存在來評斷。
他外遇,不代表妳不夠美麗;他冷漠,不代表妳不值得用心;他遠離,不代表妳不值得被珍惜。
但說來容易,被丟下的那個人,怎麼能夠相信自己還有價值?
有人說,婚姻裡不被愛的那個才是第三者,在我看來,婚姻裡不被愛的那個人才是幸運者,因為他(她)不用再把人生浪費在對自己沒有好處的關係上,而有機會去尋找對自己有正向影響的新關係;不見得是一個新伴侶,也可能是新的挑戰、新的體驗或新的滿足,但當你耽溺於自怨自艾的漩渦中,只會帶著所有的可能性一起沉沒。
你有沒有想過,誰說,婚姻失敗就代表人生失敗,多得是沒有進入婚姻,生命卻閃閃發光的人。
記得小時候,就是有些人,不用練習,數學就能老是滿分;也記得有些人,文采迷人,作文比賽總是得冠軍;而我們就是怎麼努力都追不上,但這不代表我們不會有別的優秀表現,即使樣樣表現平平,快樂地玩也不見得就會輸給別人。婚姻其實並非適合每個人,況且人生旅途到最後,一定有人先走,最後剩下的還是你自己一個人;也就是說,失去伴侶是遲早的事,每個人一定要學會孤獨,也一定要學會找尋伴侶以外的人際連結。
既然如此,當婚姻不再是彼此的共識,何不撒手讓自己有時間找尋新的契機。即使傷痛一輩子難以忘懷,那也是你走過的痕跡之一,修完這堂課,即使被當掉了,何嘗不是種學習;學到了如何面對分離、如何消解怨恨、如何珍惜緣分,甚至是學到了如何看待背叛,這些不見得能夠讓你順利找到下一個伴侶,但確實促使你去思考,人和人之間的相知相惜並非一蹴可幾,也非永不墜落。
最重要的是你要了解,別人的行為模式,或許會和你期待的不同,即使你自認做得很好。所以就算你創造不了一個美滿的婚姻,也不要讓婚姻創造一個不美滿的你。
再怎麼樣,你都還擁有你自己,可以享樂、可以品嘗,也可以追求所有你所喜愛的東西,這些都非一個失敗的婚姻可以剝奪的,但得從你真正放手,才能開始。
本文出自《為幸福,再勇敢一次》三采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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