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大表姐,大我約十歲,從小就優秀,讀書好人漂亮,考上的學校都是頂尖的,是我們眾弟妹的偶像。出國留學唸完研究所之後,進了人人稱羨的外企機構。在親戚朋友的心裡,她就是那個「別人家的孩子」,什麼都更好,問題是還真的讓人心服口服。小時候我爸也常提她,希望能達到激勵作用,結果適得其反;我們很早就放棄與她比較,反正懸梁刺股也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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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以來她都走在大家的前面做為表率,唯有戀愛這件事,和她學習與工作表現比起來,相對空白。
表姐二十幾歲的時候,她父母還覺得無所謂;畢竟有些成績如果不走捷徑,就是得拿時間與實力來換。讀書工作都得一關關熬過去,她所處的金融業競爭激烈,沒時間找對象大家也能理解。
可等她過了三十,弟妹們開始有人成家,親友們自然將關愛的眼神投向她。頂尖學歷與外企公司的光環開始褪卻,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她怎麼還沒男朋友這件事上,討論起是不是選擇太少,批評著應該是要求太高,到最後居然有人嘆氣,說女孩子果然還是不能事業太成功,聰明人都不容易滿足,因為條件太多。
當時我還不算適婚年紀,不在眾親友的閒話題材內,但我非常同情表姐。也是那時候我才震驚地發現,原來一個人努力這麼久,做得那麼好,就因為沒結婚,所以被判定還是當個一事無成的笨蛋比較好。
尤其當大家開始忙著四處打聽,替她介紹各式各樣奇特對象的時候,特別令我氣憤不忍,感覺就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女神,熠熠生輝了我整個青春,突然在眾人的口中淪落,被撒了一身灰。
女神本人倒是看得挺開,或是,她根本沒有在意的時間。單身久了的人都擅長安排生活,坦白說現在丟給她一個對象,表姐還得苦苦思考怎麼在既定的行程裡塞進時間約會。
「妳想想,約會之前總得洗頭洗澡化妝,那就差不多得兩小時,」她算給我聽:「就說一個半好了,加上來回車程半小時,一頓晚餐吃兩個鐘頭,總共四小時。如果那天我還得上健身房,那麼下午就得開始準備,這還沒算做指甲挑衣服的時間,為了一頓晚餐,妳說我是不是瘋了。」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瘋了,但我被這個時間經濟成本理論說傻了:「不就吃個飯,眼線描一描擦個口紅就去了唄,沒洗頭就沒洗頭,又不是奧斯卡走紅毯,難道對方還會嫌妳?」
她想了想回答:「不,是我會嫌我自己。」
我想起了親友們說的,條件好的人辛苦,因為要求高;當時我覺得這很正常;優秀的人因為求歸宿去找個愚魯的對象才不正常。可當時我對這句話有了新的看法,條件好的人辛苦,是因為對自己要求最高。
他們獨立,他們堅強,他們品味好,他們不將就,顧慮多的人當然活得比較累,於是表姐還單身,因為她已經沒有時間浪費在不值得的人事物上。她快不快樂我很難斷定,但我肯定她很自由。
自由的代價是孤獨,好在她善於自娛自樂,可是人只要習慣了獨處,就更難接受另一個人參與生活。單身久了的人,都不可避免落入這種循環。
但她還是有喜歡的對象,而且還喜歡了很久。
那個男生是不同公司的同行,兩個人因為工作認識,都一樣忙,一樣講究,一樣小心,一樣理智。他們互有好感,但進展很慢,慢到什麼程度呢,我們都聽說過有這個人,但沒人看過他。我問表姐上次兩人見面是何時,她瀏覽一下手機行事曆:「11月20號,我們去看了場電影。」
我和她對話的那天,是來年的二月初。
她說這段時間內兩個人其實也有聯繫,不過都很不著邊際,話題繞在最近對方好不好,業內有什麼新動靜,偶爾出差發些風景照給彼此。同城的兩個人互動像異地戀,我也是服了。
兩個人像是一首老派情歌,別說流行音樂排行榜了,根本連KTV裡都找不到原版MV的那種。
「沒辦法,我們太像了,」表姐聳聳肩:「各有各的事,大概沒有空間容得下另一個人。」
我點點頭,本來想表示同意,但在她低頭的瞬間看到一抹苦笑,我才發覺原來她沒說得那麼瀟灑,其實她也覺得可惜。
「如果真的喜歡他,」我試探性地說,音量放得很低,但根本沒必要,因為我們坐在咖啡廳的角落,附近根本沒人:「要不要主動一點,正式一點約他?」
表姐笑了,臉有一點紅,不知道是因為在窗邊被冬天的陽光曬得太久,或是害羞。
過了幾天,她發了一張照片給我,是她研究所的新春團拜,其實就是個大型晚宴;她讀的那種名校,所謂聚會就是比來比去互別苗頭的場合。
「妳覺得這個會太正式嗎?」她問我。
當然會啊!我傻眼,對這種顧慮特多的單身黃金熟男,一下子要求他以男伴的身分連袂出席幾百人的場合,簡直就是企圖在一百公里外打中靶心,表姐那麼聰明,我不懂為什麼她會自取滅亡。
我回了一個哭笑不得的表情。
「我累了,不想再繞圈圈了。」
我拿著手機,透過屏幕都能感受到她的無奈,那些笑著說我們這樣就可以的好朋友,其實都藏著一個懷抱希望的人。
「那就問吧!」我斷然回復她。
「要怎麼包裝比較好呢?」她很遲疑。
「小姐啊!」我笑了:「妳要這麼猛,還包裝啥,怎麼問有差嗎?」
「話不是這麼說,」她理直氣壯:「我們可以死,但我們要死得優雅漂亮。」
也對。
於是我們開始討論用詞與話術,決定以該飯店著名的美食為開頭,再輕鬆打聽男主角那天有沒有空,最後半開玩笑問他願不願意一起去,就當個大吃一頓的藉口。
第二天,表姐發了一個對話截圖給我,她的說法很完美,和我們討論過的一樣,男生一開始表示有興趣去吃,時間也有,但當表姐告訴他那是她母校新春團拜的時候,螢幕上顯示著「對方正在輸入訊息」,可過了很久都沒有任何回應。
她說那是她這輩子最心焦的十幾分鐘,大學聯考等成績都沒那麼難熬。
「我不知道…如果只是我和妳,那我願意去,」他這麼回答:「這個場合聽起來有點太正式,應該會有很多認識的人…我不擅交際,很可能會怯場,怕讓妳丟臉。」
為了讓氣氛輕鬆一點,他最後還帶了一個害羞的表情。
雖然話說得很婉轉,對有些人可能甚至不算拒絕,但對驕傲的表姐來說,這些話就夠了。
她回了一個笑臉:「沒關係,下次我們包場再去。」
不愧是我崇拜了那麼多年的女神,失望時還能那麼大氣。
我打電話給她,本來只想安慰她幾句,但後來我說的是:「我陪妳去,我也人高馬大,大不了穿西裝,還不一定帥不過人家。」
我語無倫次地搞笑,因為我聽見她在哭。
說穿西裝是開玩笑的,我可不想讓她的同學們認為她終於出櫃,她媽媽知道絕對會打得我生活不能自理。那天我穿禮服,選的是安全的灰色,表姊打扮得很美,纖瘦的她穿得一身白,微微露一點肩,搭著復古的紅唇,非常適合她。
我們一路上隨便閒聊,什麼都說了就是沒提那個男生,下班時間有點堵車,她望著窗外閃爍的燈光,突然問我:「綠野仙蹤裡,妳最喜歡什麼角色?」
我愣了一下,想起她說的那個童話;小女孩桃樂絲與她的狗被颶風吹到奧茲國,路上遇見稻草人、機器人與獅子,一起經歷許多冒險故事。
「機器人吧?」我回答,雖然不知道這個話題是怎麼開始的:「他一直想要一顆真的心,我覺得很浪漫。」
那麼想擁有一顆心,一定是有個想給出去的人。
「我喜歡獅子,」她依然看著窗外:「害怕了那麼久,最後終於得到勇氣的那隻。」
表姊轉過頭問我:「有天,我也會找到那隻獅子吧?」
我什麼也沒說,只是握著她的手。
車子到了餐廳,表姊先下車,但她才站穩就停下來了,我卡在後座與她的尊臀中間,硬是下不去,一頭霧水,非常尷尬。
可等我抬頭從窗戶看出去,我發現自己也動不了。
那個她喜歡了這麼多年的人,穿著一身黑色西裝,欲言又止地站在大門口,在等她。
飯店很大,華麗的門口人來人往,乘客上下車的時間非常短,我們的車停在前面,被後面的人不斷按喇叭。可他們不管,身邊川流不息的人潮車陣頓時都停止了,只剩兩個人遠遠對望。
那是我這輩子最心焦的十幾秒,上次堵在高架橋上想上廁所都沒那麼難熬。
猶豫了一下,那個男生終於走過來,表姊緊握著我的手,我痛得大氣也不敢出,只好把怒火出在那男的頭上,在心裡畫個小圈圈腹誹他。
就這老小子偷走我女神的心?除了長得高有點氣質,也不怎麼樣嘛!
但表姊顯然不這麼想,因為什麼大場面沒見過的她,握著我的那隻手,在抖。
「我知道我想得太多,個性古怪,有些壞習慣這輩子都不打算改,大部分的時候還覺得一個人生活比較輕鬆自由,」他看著表姊的眼睛,很認真地說。
我呆住了,這什麼和什麼鬼,哪有這種告白法的啊?
「可是在這些自我孤僻任性以外的時間裡,我最想見的人,就是妳。」
原本被表姊握得發痛的手,突然鬆開了。
我順手關上車門,敲敲司機大哥的車背,說出回家的地址。
那一晚我被放鴿子了,但從來沒那麼開心過。
老派情歌也有動人之處;它步調緩慢,進退打轉,聽的人急得不得了,唱的人還一副悠哉。
可是在這樣的歌裡,沒有玩消失,沒有一夜情,需要很多個晨昏確定喜歡,更多的光陰承認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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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了,是有這種告白法的。
那一天在車水馬龍的鬧市中心,桃樂絲找到了獅子,而牠找到了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