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時裝週像以往一樣有許多名人參加,這是一個品牌比賽號召力,名人表現時尚品味(或表現公關與造型師品味的時間),時裝週的看秀打扮永遠有趣。
Rihanna的時尚品味我越來越喜歡,這件落肩的套裝顯得隨性又性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傳達出這種慵懶感,我也喜歡那個包包,至於他腳上多條細繩纏綁的鞋,我個人對於穿脫要超過三分鐘的鞋都沒有興趣。
Kate Moss的穿著就是「對,我是Kate Moss,我不管穿什麼都顯得很時髦,你有沒有忽然很想要一件寬鬆的牛仔襯衫?對嘛,就是這樣。」
Lily Rose Depp青春氣息加上好基因(畢竟他可是法國名模凡妮莎帕哈迪和強尼戴普的女兒),讓這套很可能顯得像大媽睡衣的衣服變得很時髦,還讓人突然覺得T字型帶子的鞋是個好主意。
Usher,穿著從頭到腳的香奈兒,對,那是女裝,對,他是男的,對,穿在他身上很好看。
Michelle Williams和Alicia Vikander超時髦的,簡潔俐落但不失別緻的服裝,精彩的配件,乾淨的妝容,我覺得非常有質感。
這世上唯一能面不改色穿上這種衣服的人只有Kim Kardashian,我想他是希望大家關注被流刺網困住的鯨豚保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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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
Vog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