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聽見下雨的聲音(二)

三采文化-2016-09-30 08:00:00
呂秋遠/聽見下雨的聲音(一)文/呂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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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明來這裡當偵查佐不過半年,但是他從事這個工作已經二十幾年。早些年人家常講,當刑警走路有風,但是現在卻有很多人要回鍋穿上制服當警員,原因就在於偵查佐已經不像過去,有比較多油水,但是除了辦刑案外,卻有很多雜事與公文得做。 潘志明對於雜事沒有興趣,他喜歡偵辦刑事案件,只不過因為他的個性不喜歡跟上司互動,結局就是很難被選入台北市刑警大隊工作,加上「先前那件事」,他始終也沒有升遷機會。 潘志明有妻有女,但是太太早就想跟他離婚,他對這樣的情況倒是處之泰然。他常講,「好的刑警就是要拋妻棄子」。這句話說得豪氣,但其實帶點辛酸。他喜歡在麵攤吃飯,他總是在下班後,找轄區中的麵攤,輪流去吃,順便跟老闆聊天交朋友,他說,切仔麵、豆乾、海帶就是「國民美食」。

凌晨兩點,他終於處理完「春風專案」的公文,他用「一陽指」一字一字的敲打完鍵盤,別人十分鐘可以完成的報告,他卻要一小時,每次偵辦案件,對他最痛苦的事情不是調查證據,而是做筆錄。「幹!打報告比起躲在草叢裡抓毒販還痛苦!」潘志明伸了懶腰,準備下班。偵查隊辦公室裡的人還是很多,幾個同事還在忙著處理毒品的案件,但他決定去巷口的便利商店買一碗熱騰騰的泡麵吃,然後回家睡覺去。 潘志明經過另一個同事的電腦前,他還在訊問一個嫌犯,才剛滿十八歲,因持有制式手槍被逮捕。

他翻了一下這件槍砲案的資料,「你十八歲?」嫌犯沒理會他。「大白天的,在台北市區開槍恐嚇別人,你很屌嘛!」他繼續說。

「他一直不肯說出是誰給他槍的。」他同事無奈的說,「十八歲,刑法上都已經有責任能力了,最少判五年以上,如果供出上游的話,還有機會減刑,他不知道在堅持什麼。」 他低頭湊過去那個嫌犯的耳邊,講了一段話,然後笑嘻嘻的看著他。

那嫌犯突然震動了一下,看著潘志明說,「真的嗎?」「我有說錯嗎?上次我跟他喝酒的時候,他當面跟我講的。」

「給我槍的人是斧頭幫的帶頭,他只跟我說,叫我去恐嚇那個角頭,這個罪判很輕。」

少年不爽的說,「幹!他竟然把我當作交槍的工具。」

他拍拍同事的肩膀,「剩下的給你問了。」 旁邊另一個同事好奇地問潘志明,「你跟嫌犯講了什麼?」

「我只是跟他說,每年我們分局都要槍枝的績效,你老大跟我們很熟,所以故意叫你去開槍,這樣我們才能抓你。而且,是你老大跟我們舉發你的。」

「你認識他老大?」同事不可置信的看著他。

「當然不認識啊!但是他們都是這樣的,叫小鬼出來交槍。」他輕描淡寫的說。

他步出分局大門,點了根菸。外面有點冷,不過因為室內全面禁菸,所以他也只能在外面抽煙。天氣微微下著雨,他正在想等等要吃什麼樣的泡麵。 「學長,有人報案。」值班的警員走出大門,意思很明白,他大概沒辦法下班了。他沒多說什麼,只跟那位警員點點頭,「你去啊!我要去吃早餐。」

那位警員苦笑,「這可是殺人案。從我調來這裡,都已經快十年了,從來就沒聽過轄區有這種案件,要麻煩你跟其他同事走一趟了。」 他聳聳肩,反正肚子餓也睡不著,地點也在附近而已,就當作免費為國家加班,總比打字好多了。外面的溫度很低,大約只有十度上下,他披上了外套,跨上了自己的摩托車,往黑暗中騎去。《明天待續》本文出自《星光》三采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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