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尊好像只在打算分手後才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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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譬喻來說,自尊就像是動作片裡行事俐落的殺手——身旁的那個拖油瓶,感情裡如果老是要顧著它,那三個人裡面總有一個要受傷。就算自尊最後毫髮無傷地在一旁馬後砲地說:「我就說你剛剛太衝動了吧!」什麼也早就被毀得一塌糊塗。但它其實一直偷偷地陪著我,在我最愛你的時候、我最恨你的時候、在我感到最幸福的時候、還有為你哭得最絕望的時候;它又像木訥的朋友,在我身邊待著,來代替不知道怎麼說出口的安慰。
「你再也找不到像我這麼愛你的人了。」
這句話總是緊跟在自尊身後出現,和你在一起愈久,這句話從嘴裡的呢喃逐漸變成在心裡大聲地嗡嗡作響。有過那麼一、兩次,偶爾我用撒嬌讓這句話脫口而出,好像這樣就可以聽到你毫無防備的回答吧。只是矛盾地,在我竊喜竟然就這樣輕鬆占了上風的同時,卻忘了我也不過是拿著「你的」承諾當作「我的」籌碼。而籌碼有效的前提是簡單的三個字:「相信你」。只有當你有足夠資格傷害我,我說的「你傷害不了我」才能被充分證明吧!說這句話的時候有很大一部分其實是在自我安慰,好像這樣說之後可以顯得自己更灑脫。我以為只要說得理直氣壯,就能夠多少遮掩住不夠內斂的害怕。
但其實「你走吧,我沒關係。」是假的,「給我一個理由,我聽了就走。」也是假的,害怕才是真的。
我怕自己哪天會不會就被你忘了,忘記曾經有個人這麼努力地愛你;或者說其實我更怕的是,再也找不到一個讓我這麼用力去愛的人。我怕我不能再如此任性,講出這句任性的話只因為此刻的我幸福得如此有把握。不是愛被用光了,而是對於其他人我沒有愛可以再付出。
對你,我卻有源源不絕的愛。
所以說起來分手後,以前常常認為最好的報復就是讓自己更好。但其實哪有什麼最好的報復?真正為了自己好而做的努力才會回到自己身上,在那之前,我們不過假借充實自己之名,不願意放開和他那最後一點關連罷了,就算最後連結我們的只剩下委屈和模糊不清的恨。
本文出自《DEBBY W∞的戀愛自癒手冊》大塊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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