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到失戀後者發出「我為你浪費這麼多年青春」的指控,好像青春是再珍貴不過的東西,浪費了它便罪該萬死。 曾經我也是這麼覺得的。 正盛青春,是一段過了就沒了的歲月,青春是我們最公平的命運,每個人都會有,也都會不再。 可是青春究竟有多長?兩年?五年?幾歲之前算青春?三十?二十五?定義青春的人究竟是誰? 人生太長,年少懵懂,「青春」像是一道護身符,讓我們奮不顧身地去愛,去受傷,好像反正年輕,沒有人禁不起摔。 愈痛,愈夢想未來,以為自己一身拼勁就能抓住永誌不渝的神話,當時沒有人認為青春多麼美好,只想早一步抵達白頭偕老。 於是一個人被放鴿子在熱鬧街頭無目的晃蕩也沒關係;他對自己冷得像冰卻不吝對別的異性露出燦爛笑容也沒關係;在房間裡看著已讀不回的畫面也沒關係。 一分一秒,一天一年就這樣過去了,但我們仍舊不覺得那是蹉跎,反而覺得不過是步向穩定的必經過程。 總要真的心碎一地,歷經宛如天崩地裂的分離,在失戀苦海中好一陣子,某天在需要填寫個人資料時赫然發現青春不再,怎麼一個回神,嫩妹變老妹,狂吞膠原蛋白也回不去臉頰緊實的年代。 那種驚嚇,轉為一種難消的心頭之恨,初老時才懂青春可貴,而我竟然浪費在一個不懂珍惜的人渣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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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喜歡不可及的事物,年少時渴望攜手偕老,初老時緬懷已逝青春。 幾個好友,包括我,幾乎都曾對於將寶貴青春耗費在不值得的人身上,感到懊悔憤恨不已,可是,就在最近一次的聚會中,我突然覺得青春其實也沒那麼偉大,浪費了就浪費了,再說,也許不曾浪費就不算青春吧。
一桌都是無法再熬夜通宵的老妹,但我依然覺得每個朋友都很耀眼,比年輕時更動人,歲月不只帶走了膠原蛋白,也留下許多餽贈。 有些好,還是得變老才能得到。 我突然感到慶幸,自己只浪費了一小段歲月,而不是大半人生。 想想,也是當年自己不夠珍惜,才花了太多時間在不值得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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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青春可以歸還,難道我真的會一寸光陰一寸金,每天努力充實自我培養第二第三專長嗎?
想太多了。恐怕也是翹課耍廢,然後愛上另一個人渣。 我也慶幸,我們都將自己從年少情傷中拉出,修復成更好的模樣,經過那必然的浪費,我們已不再覺得失去是捨不得,而是長大必得削減的蕪雜。 青春從來沒有被誰浪費,是我們自己來不及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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