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美麗,來自於兩人秘密的流動,構築了堅固的親密感;然而往往毀掉親密感的,便是錯估了對方的秘密。 詩人夏宇說的好,只有秘密可以交換秘密,只有謎可以到達另一個謎。 有時「我愛你」的意義恐怕是「這件事,全世界我只願意告訴你」,與八卦無關,與博取同情無關,那是一種把自己全然交付給對方的信任,那些秘密從口中溜出來,顯得那麼輕巧,內容常常是不可承受的沉重。 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大部分是因為不想面對,難以啟齒,或者是怕,說出這個故事後會招來嫌棄。 生命是一個個故事串連起來的,某些帶著傷的故事便被封印成秘密,只敢在最愛最敢坦誠的人面前洩漏。 起初我們都會很開心,能夠知道對方不為人知的秘密,全世界獨一無二的特權,代表我們的愛情不只是溫馨的請客吃飯,你願意告訴我這些往事,意味著你願意讓我更了解你,讓我更明白你之所以成為你的來龍去脈。只是任何再珍貴的物事,次數多了、時間久了,價值便漸漸磨損了,秘密的意義變得單薄,只記得對方有過這個故事,卻不曉得當初他鼓起多大勇氣才說出口。 很多事情他說得輕描淡寫,可是不喊痛不代表不難受,傷口陳舊不代表所有事都該被原諒。愛情的殘酷在於,兩人再相愛,還是無法百分之百感同身受,你受過的苦我並不能全然體會,我的傷你也不能了解。 大概就是因為這樣吧,所以我們不能時時刻刻謹慎面對對方的秘密,便很可能在失去理智時會說出「你就是因為之前如何如何才變成現在這樣!」這類的話,甚至是當著大家的面說「啊他之前也曾經怎樣怎樣啊」,以一種談論陌生人八卦的無關緊要語氣,將他不想被公開的故事攤在眾人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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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再愛你,也沒有義務要對你傾訴他的故事,當他願意告訴你不可告人的秘密時,最大的希望是你能夠給這段往事最基本的尊重,你可能無法治癒那個傷口,但你可以尊重它而不是消費它,甚至是爭吵時將它視為武器般傷害對方。 如果你嫌棄一個人窮,沒關係,他可以努力賺錢;如果你嘲笑一個人醜,不要緊,他可以化妝或者整形;如果你嫌棄一個人甚麼都比不上別人,那也不中肯,畢竟世界這麼大,沒有人能確定自己是最後一名。 這些嫌棄說出口了,的確傷人自尊,可是相當膚淺,因為很可能任何一個路人都能這樣說;但要真正將一個人的自尊傷得體無完膚,無非是消費他的秘密,因為逝者已矣,那傷口跟著他十幾二十年了,要他如何回到過去改變事實?這不可能成為一種鞭策,只會讓對方愈來愈無力,他無力改變過去,無力阻止你用他的秘密作文章,甚至無力後悔向你傾訴了這些。 想徹底踐踏一個人的自尊難嗎?其實不難,也用不著太惡毒,只要你們真心相愛過,這就變得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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